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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方向、工作职责……龙岩市委组织部就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回答提问

2023年09月28日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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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建功立业,龙岩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招募通知发布之际,龙岩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有关情况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问: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那么此次选聘乡村振兴特派员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通知》对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对象及条件作了具体说明。

选聘对象:乡村振兴特派员主要指能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职业特点或团队优势,采取发展产业、项目指导、技术帮扶、创意合作等模式,促进或带动乡村振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技术能手、创业团队、返乡大学生、职业经理人、企业家等各类人才。

选聘条件:选聘对象应当政治过硬、有责任心、热爱“三农”工作、身体健康,对乡村振兴工作比较熟悉,或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相对成熟的产业项目和技术水平,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创意规划等,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指导服务或项目、技术、资金等支持。

问:乡村振兴特派员选派方向有哪些?

答:乡村振兴特派员原则上安排到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全市“一县一片区”范围内的村、全市“两个一百”党建示范(联系)点村、“一村一品”专业村,或安排到有一定产业基础、发展潜力,但尚未形成产业规模、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特派员,可按程序兼任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问:乡村振兴人才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缓解农村创新动力不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此次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后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乡村振兴特派员主要有“五大职责”,具体是——

强化党建引领。领导或协助村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工作。

推进产业发展。结合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跨村联建、农业特色产业培育等,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指导,开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或携资金、带项目到乡村创办企业、兴办产业。

加强项目指导。围绕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提供项目策划、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等服务,或以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入股的方式开展项目合作。

开展技术帮扶。发挥专业技术特长,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渠道,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与小农户构成紧密型利农、带农、富农联结机制。

实施创意合作。携带以本人或本人出资购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为主体的策划创意,经协商约定利用乡村资源、场地或资金进行创意项目开发。

问:此次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上有哪些激励保障措施?

答:我们主要通过落实“八项措施”激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工作。

提供基础服务保障。为乡村振兴特派员在聘期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安排每人每年1次健康体检。对受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一定的生活补助。

实行工作经费扶持。为受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每人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和产业发展、村财增收专项扶持资金,为其他受聘人员每人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推广应用等项目,市县两级予以优先支持;对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养殖及水产养殖类、林下中草药等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推荐省、市、县政策奖补对象。

开展项目竞赛激励。实行乡村振兴项目“揭榜挂帅”竞赛激励,每年组织开展1次项目擂台赛,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实施的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增收项目,由县级组织初赛,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决赛。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相关经费从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中安排。支持擂台赛项目落地转化,对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

优先配置金融资源。发挥龙岩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在申请“快农贷、龙岩e贷、创业担保贷”等信贷产品,以及“惠农保、e农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产品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属于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乡村振兴特派员,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提供培训考察指导。针对乡村振兴特派员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视情赴省内外乡村振兴成效突出的先进地区开展考察学习。建立由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骨干组成的专家服务团,采取多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进行跟踪指导。

落实相应人才待遇。对工作成效好、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振兴特派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遴选,按政策对入选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并纳入龙岩市F类人才,享受住房保障、公积金优惠、文化旅游体育服务、酒店住宿等“紫金山人才卡”优惠待遇。

优先推荐评先评优。优先推荐优秀的乡村振兴特派员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实用人才等人选,并对符合条件且志愿加入村“两委”班子的,优先列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

问:此次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有哪些程序?

答:我们主要实行“双向选择,一聘三年”。具体程序如下——

公开招募。由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根据发展需要发布招募通知,多渠道公开宣传推介,并适时调整招募内容,吸引各类人才加入乡村振兴特派员队伍。

组织研判。由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县(市、区)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科技、共青团、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评估专家库,对申报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考虑人才专业特长与乡村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与申报对象充分沟通,提出选聘建议方案。

集体研究。选聘建议方案在征求乡镇和县(市、区)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公开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发放聘书,并组织到村工作。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贯彻落实上,我们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将选聘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落实工作保障,解决困难问题。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村两级党组织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振兴特派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工作实绩考评办法,加强对乡村振兴特派员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外出报告、请销假、纪律约束等制度,防止聘而缺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乡村振兴特派员在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和学习强国、e龙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推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曾燕福)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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