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4福建省两会
事关福建民营经济强省战略,11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议
人民网福州1月26日电 (记者刘卿)寒冬时节,正值2024年福建省两会时间。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23年,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近70%的地区生产总值、70.6%的税收、70%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和94%的企业数量。
福建民营经济已经形成了“七七七八九”的贡献格局。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去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同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信号愈发强烈。
信号传递给福建。
去年,福建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19份配套政策文件,修改废止313件妨碍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地方性文件;推出300亿元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惠及2万多家企业;新登记民营经营主体112.8万户、增长9.1%……
“持续优化涉企服务,要做到新官理旧账,口惠而实至,真正从心底里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赵龙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
提出要求,就说明遇到了问题。
“在同等申请条件下,绝大多数银行在办理民营企业贷款时,无论公司信用等级高低,既要求企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地产等固定资产作为足额抵押,又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董事、股东作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一刀切要求民营企业家出具担保函或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此,林志国等11位福建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福建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并列入立法议程。
议案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遵循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申请条件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者条件。
根据议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提供的担保物价值等条件已满足贷款风险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再要求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
同时,议案明确,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其他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件。
关于优化金融服务方面,议案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注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审核,将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资信作为授信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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