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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起案件、送来三面锦旗”  厦门同安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绘出新“枫”景

2024年02月03日11:2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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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2月3日电 “正义的守护者,公平的捍卫者”“倾心调解,心存感激”“情系客户急人所急,尽心服务至善至美”……近日,外来务工人员邓女士带着三面锦旗,专程来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同安法院),分别向同安法院大同法庭、驻法庭特邀调解组织(金融调解中心)、驻法庭的相关保险公司表达谢意。

“非常高效,非常暖心!”现场,邓女士感激地说。事情,还要从2023年7月7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事发当天,邓女士骑自行车在变更车道时,与赵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邓女士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有事故同等责任,但邓女士的伤残等级被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因索赔未果,当年12月30日,邓女士起诉至同安法院,请求判决赵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对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将案件委派给驻庭的特邀调解组织——金融调解中心进行深入了解并靠前指导。

原来,邓女士因事故受伤,孤身在厦无人照料,还因等待案件处理结果而面临迟迟无法回老家等窘境。可赵某一直以“已买保险与其无关”“已回老家不便处理”等,拒不配合案件处理。于是,特邀调解员与其加强沟通,反复释法明理,并获知赵某的顾虑: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担心保险不给钱,需要自行承担。

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协调特邀调解员、驻法庭的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共同协商。期间,驻法庭的保险公司多次与邓女士沟通赔偿方案,特邀调解员则加强与赵某沟通……通过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保险公司的三方联动协调,最终当事双方线上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而这距离法院接收该案仅仅过去15天。

“这本是一起‘交通事故致九级伤残、肇事车主拒不配合处理’纠纷案。”同安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三方联动靠前解纷促成和解,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及多元解纷的速度……其实,这一纠纷案得以高效顺利化解,是同安法院积极打造非诉解纷机制的又一缩影。

近年来,同安法院大同法庭积极参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从“微”处入手,邀请保险公司、专业调解组织驻庭强化诉前调解,打造非诉解纷机制:一方面,法庭内部成立“道路交通调解工作室”,邀请保险公司驻庭参与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近三年已成功调解1520起交通事故,实现纠纷化解前端化,将案件化解在法庭外;另一方面,从去年7月底起,同安法院聘请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特邀调解组织入驻大同法庭参与诉前案件调解,目前已成功调解154个案件,诉前纠纷化解率42.66%,有效将案件化解在诉讼前。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内部还设置了全省首家由法院创建的全长24米、宽2米交通安全警示基地,随时随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件,治理一片”,促进当事人现场调解、当场履行,大同法庭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仅为24.49%。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解纷机制显成效。” 同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庭处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能倾听民意的“神经末梢”。近年来,该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妥善开展化讼解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特别注重继承和发展朱熹“安民于无既”民本思想,着力打造具有人文特色和区域特点的“同民安”理讼工程,形成“诉非联动中心—睦邻微法庭—议理堂”一体两翼、纵向到底的全域治理网络,“在春风化雨中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接连写就了新时代基层法院的新“枫”景。为此,同安法院议理堂“情理法诉”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新民法庭推动劳动争议预调裁审一体化,“园区枫桥经验”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肯定……“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不断绘出同法新‘枫’景线。”(余乃鎏 洪晓君)

(责编:关喜艳、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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