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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法院:法护“海上花园之城”碧水安澜

2024年02月24日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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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春色半城花,万顷波涛拥海来。水不仅给厦门带来了迷人的海岸线、独特的城市景观、鲜活的海洋文化,更带来了丰富的“蓝碳”资源。

为了守护这颗绽放在东南沿海的璀璨明珠,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同安法院)自2018年跨域集中管辖涉生态案件以来,坚持完善涉水生态审判实践,通过精心培育以“大白鲨案”为代表的典型案例、系统构建以“多元修复”为特色的生态修复机制、匠心打造以“宣教基地”为中心的普法矩阵,持续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守护厦门这座“海上花园之城”碧水安澜。去年11月,同安法院承办闽西南四地法院护航九龙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并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选树典型“小案例”

说好生态保护“大道理”

“这是我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来,见过的最触目惊心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现场总共查获了6389颗大白鲨牙齿,这意味着可能有46只大白鲨被猎杀。”承办法官如是说。

2014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炎非法低价收购包含大白鲨在内的各类鲨鱼牙齿,加工后通过网络平台向国内外买家销售牟利。大白鲨又称噬人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附录Ⅱ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二级保护动物。经鉴定,该案所涉噬人鲨牙齿及颌骨价值共计327.95万元。综合考虑案情以及孙某炎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案涉大部分赃物已被追缴等情节,同安法院最终认定孙某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孙某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示,其虽知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并不了解这具体意味着什么——暴露出大众对于野生保护动物尤其是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生态价值的认识缺失。

为此,同安法院未止步于裁判,在案件生效后,主动借助媒体力量,进一步延伸“大白鲨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公众了解大白鲨这一凶猛而又脆弱的大型水生野生物种,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该案入选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探索修复“多元化”

实现生态保护“最大化”

坚持打击与预防修复并重,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同安法院注重探索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在水生态保护领域的实践,针对犯罪特点、个案特色,积极探索针对性强、修复效能高的生态修复方式。

2019年8月以来,被告人沈某发经营文玩店时,在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且营业执照过期的情况下,将17件收购所得的野生红珊瑚制品摆放在店内销售。经鉴定,该17件珊瑚制品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的制品,净重至少0.2806千克,价值至少112240元。同安法院在本案审理中,本着“判处一案,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结合被告人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佳、家庭经济困难但时间充裕等因素,积极探索劳务代偿修复方式,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自愿缴纳部分生态修复金,印制红珊瑚保护倡议资料,联系古玩市场管理方在市场内大规模发放,现身说法倡导红珊瑚保护,有效杜绝了该古玩市场售卖珊瑚制品的现象。

为了更好地落实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同安法院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基础上,推动碳汇认购修复机制落地运行。2022年8月,依托厦门农业和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同安法院联合区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以碳汇认购方式承担代替性修复责任。账户设立以来累计收到58万元海洋蓝碳交易款项。

此外,同安法院还坚持深化生态司法协作,凝聚水生态治理最大合力。建立“河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埭头溪治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养猪场、小石材厂清退、小作坊整治工作,助力埭头溪实现美丽蝶变。并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及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生65万尾鱼苗。

抓住普法“最关键”

上好生态保护“必修课”

少年儿童是未来主力军。同安法院坚持生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探索符合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的生态法治教育模式,推动青少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信仰者、践行者、传播者,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庭带动社区、社区联合社会的全民投身法治教育的良好局面。

每年4月是同安法院的“生态法治志愿者活动月”,该院会选取该年度生态保护重点课题,邀请学生群体来到基地开展“生态夏令营”活动,为同学们上好生态法治“必修课”。如以“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雨污分流”为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邀请辖区中学生走进基地观看由辖区真实“电镀工厂排水污染案”改编的微电影《童画》、学习“雨污分流”应知应会、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模拟法庭演练活动,寓教于乐、寓学于趣,提升青少年生态保护意识。

坚持以小阵地汇聚大共识。生态庭成立五年来,同安法院坚持匠心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并联合关工委进一步设立“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依托普法基地,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举办生态审判开放日活动10场,组织环境违法犯罪公开宣判20次,基地累计接待参观者超2000人次,入选福建省法院十大生态体验基地。(林振泰 蒲小惠)

(责编:陈楚楚、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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