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厦门新建房屋市政项目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责险”
2024年03月01日09:18 |
小字号
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该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安责险”)。
根据《通知》,3月1日起,厦门市新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投保安责险,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发包的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投保。投保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承保机构,综合考虑承保机构商业信誉情况、偿付能力水平、开展责任保险的业绩和规模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承保机构。
“建筑施工领域是国家规定的八大高危行业之一,根据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应当投保安责险。”工作人员介绍,“扎实推进安责险制度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化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建设(代建)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购买安责险责任和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购买;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及时投保安责险,配合事故预防服务,并对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购买安责险,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结合日常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安责险投保情况监督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培训,增强建筑市场保险意识,积极引导施工企业选择信用服务较好的保险企业,有效落实事故预防服务,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切实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陈胤蓉)
(责编:陈楚楚、刘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