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最美女法官”揭晓 厦门法院“近邻和家”品牌机制绘出新“枫”景
人民网厦门3月12日电 (余乃鎏、陈博)12日,主题为“法护家安 逐梦芳华”的厦门市第三个“女法官国际日”纪念活动在海沧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沧法院)涉台法庭举行,现场表彰了该市第三届“最美女法官”10名获得者,推介了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工作成效等。
2021年4月28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3月10日确定为“女法官国际日”。2022年以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市妇联连续三年联合举行“女法官国际日”活动。
揭晓并为十大“最美女法官”颁奖,是厦门各次“女法官国际日”活动重要内容——“寻找最美女法官”活动由厦门中院联合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厦门两级法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干警票选、民主推荐、征询意见、审核公示等环节,最终评出十名“最美女法官”。其中,本届十名“最美女法官”,厦门中院、思明法院、湖里法院各有两人上榜,海沧法院等岛外四区法院各有一人获得表彰。她们是许莹、柯艳雪、许晓琳、王丽娟、胡晓华、刘路英、蓝水凤、芦絮、陈妙容、叶予静。
为十大“最美女法官”颁奖。人民网 余乃鎏摄
“充分展示厦门经济特区女法官的业绩和风采,弘扬榜样力量。”厦门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广大女法官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仅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该市法官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撑起厦门法院系统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半边天”,还为服务保障厚植党长期执政政治根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能动履职、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
数据显示,厦门两级法院现有女法官189名,占全市法官总数49.87%,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等省级以上荣誉表彰获得者众多。
当天活动中,在“法护家安”展示环节,厦门中院、市妇联会签有关实施方案,联合打造“近邻和家”预防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厦门品牌,以更好地将“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家事纠纷的源头治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海沧法院则推介了家事法庭家事审判执行工作等,分享了亲子探视执行创新工作机制,并与区妇联先行先试,为“近邻和家”机制落地海沧区达成合作共建意向,双方将遵循“资源共享、队伍共建、活动共联、实事共办”原则,切实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和司法保障,共绘辖区妇女儿童维权新“枫”景。
在“逐梦芳华”交流会环节,来自海沧法院、同安法院两名女法官,用亲身经历和故事分享了家事纠纷化解经验;与会女法官还与海沧区妇联干部、基层妇女干部以及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成员代表,就“家事纠纷前端化解工作”展开热烈交流,共同为相关工作开展建言献策。
厦门中院、市妇联签约现场。人民网 余乃鎏摄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女法官国际日”活动的主题设置,特别彰显了近年来厦门女法官们用法律的刚性权威与女性特有的人情柔性相结合,用有温度、有力度、有关怀的裁判守护万家安宁。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事审判执行工作往往充满各种尖锐矛盾和困难。”本次活动承办方之一——海沧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作为福建省首个综合性家事法庭,该院家事法庭正是厦门法院致力于“法护家安”的代表之一。
据悉,早在2013年4月,海沧法院就专门成立家事法庭,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受理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犯罪等家事相关案件,致力于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2016年5月,海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持续探索新型家事审判方式、方法;2021年6月,家事法庭加挂成立少年法庭,集合立、审、执部门力量,形成少年案件集中审理、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少年审判工作格局……
海沧法院、区妇联现场签约。人民网 余乃鎏摄
此外,一直以来,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不断转型升级、推陈出新,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姿态和方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以其先进、精湛的司法服务水平先后获评“福建省少年审判先进集体”“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殊荣;干警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家事如天》研讨会“调解能手奖”等。
“司法是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面对家事纠纷审判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权益保护+情感修复’工作思路,突出对当事人的特殊保护。”厦门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家事纠纷是集当事人身份、财产、情感、伦理、人格等多重利益为一体的复合型纠纷,厦门两级法院在此类纠纷审判中一直注重坚持柔性司法的总基调,不断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理论和规律研究,开辟新思路,指导新实践,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从诉前、诉中到判后的全周期、全链条治理机制。今后,还将引领各区法院、基层法庭持续深耕家事审判前沿问题,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积极推动全市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发挥全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对维护家庭、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促进和谐的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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