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丨农村建房、旧屋改造怎么办?福建多地给对策促解决
人民网福州3月28日电 (刘宝琴)“地块能否申请作为宅基地?”“为何调整为适建村后仍无法建房?”“农村住宅建设相邻的合法间距是多少?”……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有关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问题。
如何申请宅基地建房
“我们兄弟已经分户,孩子也逐渐长大,现有住宅已无法满足居住需求了。”泉州南安市洪濑镇东林村村民黄先生表示,父母与他一家、哥哥一家共12口人,目前居住在一栋占地约1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里,想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建房。
黄先生计划利用自家果园地建房,经过第三方公司对果园地进行测绘,明确属于农用地。
“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我所在片区没有远期建设计划,能否将果园地申请作为宅基地?”黄先生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泉州市信访局接到留言后,第一时间将该留言件转办给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对此,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洪濑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庄女士回应,地类性质是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进行认定的,黄先生的果园地如果属于耕地(耕地是农用地的一种),要先申请将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建议先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把测绘红线图套合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若确定该地块不是耕地且又符合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等政策,就可以向村里提出宅基地申请,公示后向镇便民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庄女士说。
此外,宅基地申请、旧屋翻改建还涉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问题。泉州市安溪县魁斗镇的黄先生留言咨询,农村相邻自建房的合法间距是多少?
安溪县魁斗镇农业农村办的徐先生表示,综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和《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规定》,若所建房屋与相邻建筑外墙至外墙的间距少于4米,双方涉及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申请建房人应当提供相邻权利人意见。“一般要提前签订‘四邻协议’,防止发生纠纷。”徐先生说。
适建村为何无法建房
“我们村去年调整为适建村,但却不能申请宅基地,原址翻建也无法获批。”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一村村民李先生反映。
“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根据2023年5月发布的《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李先生所在的蔗内村内庵自然村由禁建区调整为适建区,允许村民申请新建住宅和旧房翻改建。
既然调整为“适建村”,那么村民能否申请宅基地建房,或者翻建旧房?同安区莲花镇村建办的程先生介绍,受去年9月台风“海葵”影响,内庵自然村出现塌方等地质灾害,被列入今年的地质灾害治理计划,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则明确禁止村民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建设住宅。
“要通过地质灾害评估后才能申请建房。”程先生表示,目前,莲花镇正在推进内庵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村民可在规划调整后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为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今年采用‘异地搬迁’方案,将村民安置到凤岗移民造福工程。”程先生介绍,“目前已有80%的村民同意,近50%的村民完成签约。”
村民有建房需求该怎么办?官方回应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农村新建房屋、旧屋翻改建等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日益增多。2021年,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旨在通过理顺机制、明晰职责,破解农村建房的堵点、难点,保障村民合理居住需求。随后,各地级市也纷纷出台落地规定,并逐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据了解,2021年,农村宅基地、旧屋翻改建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一般由乡镇国土、农业、住建等部门进行联审。国土部门重点审核地类能否成为建设用地,农业部门审核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住建部门重点对建筑风貌进行管控。
同时,用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120平方米,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可适当增加面积,但不得超过30平方米/户。
村民该如何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首先是村级审核。村民向村里申请,符合相关条件并在村里公示15个工作日。其次是镇级审批。村民将审批材料提交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开展多部门联审,并组织现场踏勘,通过后予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人员到现场放样,明确建房坐标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颁发后一年内必须进行住宅建设,逾期不建设的话,许可证将自动失效;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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