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联合举办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集中签约活动
4月2日,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在莆田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集中签约活动。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泉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建清,莆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峻出席签约仪式。福建省检察院教育和基层指导处处长刘伟到场指导。三地市相关基层检察院领导参加集中签约活动。
期间,南安市检察院与仙游县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石狮市检察院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与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与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分别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就共建工作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和机制达成共识。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郑小波、南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激洋、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晓丹作为共建单位代表分别发言,就如何运用结对共建交流平台,促进工作联动共振、队伍交流共促等方面畅谈思路举措。
会上,针对结对共建工作,三地市检察长分别提出要求: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指出,推进福莆两地检察协作共建,有利于加强区域协作、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干警素能。希望两地检察机关紧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增进业务交流、深化品牌打造、强化岗位练兵,更好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强调,结对共建检察院要发挥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推进品牌建设互鉴共进。要凝聚合力,建立健全业务协作、案件会商、难题会诊等制度机制,强化协同创新,推进检察业务协作共进。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理论调研、实战演练等活动,推进队伍建设互促共进。
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峻表示,希望以结对共建为契机,常交流、增友谊,推动党建共创、业务共建、资源共享、同向共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质效;勤探索、谋长远,能动实践检察一体化履职,共赴检察工作现代化使命。
当天,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一行还参观了木兰溪治理展示馆、莆田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展厅等地。
据了解,下一步,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原则,开展党建、业务、队伍、文化共建活动,互相学习借鉴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推动三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检察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功能工作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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