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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林长+法院院长”  携手共护湿地之美

2024年05月28日1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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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治理,保障湿地生态安全,5月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举办《关于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签约仪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志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沈瑞全出席仪式。

活动现场,双方共同签订《关于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并展开座谈。

签约仪式现场。刘彬池摄

签约仪式现场。刘彬池摄

现场座谈会。刘彬池摄

现场座谈会。刘彬池摄

林志明表示,将以此次建立湿地保护协作机制为契机,发挥协同优势,强化司法保障,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形成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同向发力的湿地生态保护新格局。

沈瑞全表示,将依托“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业务交流等形式,加强协调沟通联络,及时共享涉及湿地保护的各类信息及典型案例,构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一体化湿地保护治理体系。(王中尧)

(责编:陈楚楚、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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