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宗!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簿上户”
近日,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登簿,拥有了自己的“户口本”,这是福建省首宗复合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为自然资源“上户口”,清晰界定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助力重要生态空间的分类施策、生态保护和有效监管。
据了解,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文岭镇、梅花镇内,地处闽江入海口梅花水道,总面积达2135.83公顷(含2个无居民海岛135.75公顷,其中:汶母顶岛6.11公顷,草塘岛129.64公顷)。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内不仅包括广阔的海域、陆域和无居民海岛,还涉及河口浅滩、潮间带沙滩、泥滩、盐沼、红树林沼泽等多种湿地类型,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生态系统。这种复合型特征,让闽江河口湿地成为众多濒危动物物种和丰富水鸟资源的理想栖息地,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空间。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清单,启动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工作。
通过摸家底、建档案,明晰产权主体,划清权属界线,完成通告、地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5个环节,为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簿上户”。
创新手段,摸清自然资源产权“家底”。开展调研走访、实地勘查,全方位比对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长乐区城镇开发“三区三线”划定、海岸线、海河管理分界线、水源保护界线以及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等成果,在“一张底图”上划清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权属界线。
多方联动,夯实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坚持主动靠前、上下联动,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长乐区资源规划局、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多次实地核查,确权登记初步成果由区、市、省级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把关,解决了资源交叉重叠、类型认定不一、权属界线不清等问题,确保了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上户”后的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全部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登记单元内湿地资源 1619.95公顷,水流资源6.9公顷,草原资源1.82公顷,海域资源(零米线以下海域)360.42公顷,其他自然资源146.74公顷。
全面摸清了各类自然资源的质量、数量和保护要求,以登记的法律手段公示明确了权属、用途及生态保护要求等,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对调动权利主体保护资源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保护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扎实基础。
下一步,福州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持续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有效保护监管自然资源、行使所有者权益提供产权依据。(文/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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