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忠诚检魂 守望公平正义”先进典型系列访谈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海西金盾”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展现福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成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推出“筑牢忠诚检魂 守望公平正义”先进典型系列访谈,以鲜活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彰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先进典型履职风采和检察队伍新作为新气象。
本期嘉宾是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沁。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台江区的金融业态聚集、总部经济集中,那么台江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陈沁: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全方位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力聚焦打造惩治、监督、保障、服务四大功能于一体的“海西金盾”检察品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人员方面,我们组建了一支包含福建省十佳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检察官、福州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等先进个人组成的专业化队伍——“巾盾”金融检察办案团队,依法惩治犯罪加强金融保护。
2023年以来,台江区检察院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81件117人。我们坚持一案双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穿透式追溯资金,以洗钱罪提起公诉5件5人;严厉惩治利用空壳公司、异地虚开等手段抵扣税款或者骗取退税犯罪,共办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6件22人,涉案金额达7300余万元。同时,我们还制定并落实了《台江区检察院追赃挽损实施细则》,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经济犯罪案件实现追赃挽损2800余万元,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沁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台江区检察院在纠治企业腐败犯罪,护航企业行稳致远方面有哪些举措?
陈沁:台江区检察院坚持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持续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惩处要求。我可以举个案件来具体说明一下。
在我们办理的一起6件6人行受贿窝串案中,国有公司的陈某某、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单位在承揽工程、日常管理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近800万元。为此,台江区检察院连根斩断行贿受贿利益链、逐源肃清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向其他地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线索2条,建议对相关行贿人员予以处理,后立案且被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2人,实现追赃挽损2100余万元,严惩利用行贿谋取不当商业利益的行为,维护参与竞标的50余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权。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还发现,受贿企业存在拆项招标挂靠投标、资金流向第三方对公账户、重要岗位缺乏轮岗机制等问题。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方代表参加座谈,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提高办案质量与跟踪监督“双管齐下”,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另外还向涉案的4家行贿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贿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反腐机制。
主持人:保险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台江区检察院有何创新举措?
陈沁:我们抓住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台江区的地缘优势,创新运用数字检察,构建保险行业代理退保“黑产”监督模型,与福建金融监管局、保险公司及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数据碰撞深挖线索,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11份,监督立案2件。
针对易被“黑产”侵蚀的企业管理漏洞,台江区检察院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促进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设,降低资产损失风险,并与原福建银保监局消保处会签《关于加强金融消保领域行政司法协作的会议纪要》,融合行政执法力量铸牢企业财产安全防线。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沁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近年来,最高检部署加大对“冒名公司登记”“幌子公司”等“空壳公司”打击治理力度,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台江区检察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陈沁: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坚持穿透式追溯病灶根源,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全面清朗营商环境。
首先,我们针对电信诈骗、虚开出售发票、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办理涉“空壳公司”案件8件25人。
其次,我们组建了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为一体的“刑行衔接”办案组,将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多条线索移送给行政、公益诉讼部门,转化成功率达100%,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9份,促使6家可疑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家涉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我们还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关于“断卡行动”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涉案的外包服务机构及存量特约商户开展自查整改,关闭291户“空壳公司”开通的第三方渠道,并将风险信息录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系统,纳入行业风险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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