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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再深化 护航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访谈

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培养“全科检察官”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兰志飞 杨灏昱
2024年09月25日20:0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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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全省检察长研讨班部署要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改革再深化 护航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访谈,充分展现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与思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期嘉宾是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

主持人:潘副检察长,我注意到,近期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培养“全科检察官”的经验颇受关注。您能给我们介绍下这项工作吗?

潘进格:在福建,人数少于50人的基层院有43个,占基层院总数的一半。针对基层反映的“案多人少”问题,在2023年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指出:“基层院要探索强化‘四大检察’同堂培训、一体履职、协同作战,培养一部分‘全科检察官’,以创新解难题。”

近三年来,作为应对这一挑战的具体实践,龙文区检察院针对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的案件量激增情况,率先行动,制定了《培养“全科检察官”实施方案》。按照“纵向精通、横向多能”的导向,要求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与轮案,全力培养既精通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业务,又熟悉控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的检察官,有效克服“院小人少案件多”的矛盾。

在这样的创新培养机制下,我院在仅有35名在编政法干警的基础上,高质效办理各类案件6532件,其中,10个案例荣获全国及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的荣誉,有3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省级以上表彰。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面对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龙文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培养“全科检察官”,以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

潘进格:我们坚持强化业务培训,夯实履职根基。

一是持续举办“检校律论辩赛”。连续13年联合高校及公法律等,组织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律师、法学生同堂竞技,先后与山东济宁、深圳、厦门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论辩赛。强化以赛代训、庭审观摩、跟庭考核,全院有29人次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

二是创设“检察导师”制度。由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导师,通过“同办一个案件,同出一场庭审,同写一份文书”对青年干警进行“一对一”工作指导。创建“青春龙检研习社”,建立“部门周例会+学习分享会+列席检委会”制度,开辟“我讲促我学、我讲带他学”讲授平台,选派干警挂职锻炼、轮岗交流、跟班学习,帮助青年干警全方位成长,3人次入选最高检人才库。

三是加强高校合作共建。与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签订法治共建协议,联合成立课题组申报省调研课题,邀请法学院专家学者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交流指导,组织干警分批次到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犯罪、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等重点专题同堂培训。

主持人:立足实战才能锤炼精兵强将,龙文区人民检察院是如何结合检察工作来培育“全科检察官”?

潘进格:我们通过强化协同作战,来贯通培育机制。

首先,我们建立了协同办案机制。刑检部门设立办理涉危险驾驶、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领域案件专门办案组,实行精细化办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融合办理涉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抽调司法警察和其他部门检察人员协同开展调查核实。精选熟悉侦查业务的干警成立侦查办案小组,配合刑检部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与漳州市检司侦部门通力协作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

其次,我们建立了矛盾化解一体联动机制。选派青年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轮值,锻炼服务群众能力,合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打造“法律监督+业务融合+纠纷化解”的检察听证体系,在办理刑事和解、非诉执行等检察听证时,相关内设机构交叉派员列席,协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同时,我们建立了检察履职考评机制。优化完善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坚持以全科为核心,以专科为特色,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打造具有龙文检察特色的“全科检察人员”培养体系。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全科检察官”对于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有很大助益,那在检察履职中,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如何实现“1+1>2”的效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潘进格:检察官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最后还是要落在实干上,因此,我们通过强化一体履职,来提升办案质效。

一方面,刑事检察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员额检察官在轮案办理“四大检察”案件中,还要熟悉业务管理等综合业务。明确刑事案件承办人为司法救助第一责任人,健全办案部门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动机制,确保救济精准到位。又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要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另一方面,公益诉讼实行联合办案模式。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司法警察参与的公益诉讼联合办案组,对重大敏感的公益诉讼案件,由联合办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件,追回国有资产8668万余元。

此外,实行“刑检+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抓实行刑反向衔接,核实相关线索制发检察建议35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治罪相结合。针对行民、行刑交织案件事实复杂、争议较大,提升办案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结合“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做实民事支持劳动仲裁,助力劳动者追回被欠薪资280万元,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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