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再深化 护航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访谈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守正创新,擦亮生态检察品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全省检察长研讨班部署要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改革再深化 护航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访谈,充分展现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与思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期嘉宾是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
主持人:武夷山闻名遐迩,负有“碧水丹山”的美名,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福建省武夷山市以及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情况。
张颖:武夷山市位于福建西北部、闽赣交界处,拥有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世遗”,首批国家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两公园”,是“万里茶道”起点,素有“闽邦邹鲁”“道南理窟”“奇秀甲东南”之美誉。借此机会也邀请大家来武夷山探寻山水之美。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正坐落在这生态文明宝库之中。近三年来,我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以党建引领的武夷检察品牌矩阵,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福建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先进基层院”等荣誉称号,19个集体和42人次获南平市级以上荣誉。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武夷山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如何保护好这一瑰宝是一个重大课题。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自觉融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护航武夷山绿色发展方面有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具体为我们介绍一下。
张颖:近年来,我院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以下简称“环带”)的生态司法保护。
首先,我们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理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刑事犯罪案件。2021年来办理相关案件78件105人,其中办理的陈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其次,我们创新修复机制,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先后与相关部门制定补植复绿等制度,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探索增殖放流、巡山管护、认购“碳汇”等多种修复形式,形成立体多层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
同时,我们注重普法质效,引领生态保护法治风尚。在上级院和武夷山市委等关心支持下,建成并启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全方位系统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守护生态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开馆至今6个月共接待全国参访人员58批716人次。该基地是全省特色检察展示平台之一,我院正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国首家国家公园检察保护实践基地。
主持人:武夷山市是我国茶叶的重要产地、万里茶道起点,“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做好“茶文章”方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有哪些作为呢?
张颖:我院积极打造“检·心守茶知”特色品牌,构建“专业保护、综合打击、诉源治理”的“5134”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体系。
首先是搭建“5”个平台,做到专业保护“有广度”。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大联盟、“民情茶话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室”、“检察+商会”知识产权联络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涉知识产权接访专席、“特约检察官助理”等五个平台,牵头多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其次是成立“1”支队伍,实现“3”重保护,做到综合打击“有力度”。成立“知-卫士”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队伍,实现对被侵权人刑事、行政、民事的三重法律保护。2021年来,办理侵犯茶产业权益相关刑事案件32件,其中办理南平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办理相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发出全省首份《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再次是主动“4”维问需,做到诉源治理“有深度”。建立“风险评估+专题调研+检察建议+案例释法”四维问需清单,营造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针对假冒武夷茶公共品牌的现象,我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和履行地理标志保护职责,促进武夷山市开展茶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作为福建省首家生态示范检察院,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尤其是生态保护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亮眼的成绩,请您具体为我们介绍一下。
张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我院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我院第二检察部于2021年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
首先,我们坚持专项引领。开展“守护耕地红线”“古树名木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恢复耕地、林地近200亩,整改古树保护不规范问题23处,督促修缮保护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子社仓”“岚峰塔”等12处文物。
其次,我们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武夷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武夷山国家公园及1号风景道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我院发现涉案线索呈报南平市检察院督促办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松材线虫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办理督促整治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南平市检察机关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保护典型案例和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此外,我们坚持沟通协调。积极践行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闽赣检察“2+5”协作机制,深化与其他检察机关的司法协作配合。全面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联动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形成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的保护合力。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全省检察长研讨班部署要求,运用“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法治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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