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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写华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厦门实践发展综述

2024年10月15日08:33 |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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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鹭岛大地

  厦门人大的一项项工作创新和实践成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鹭岛大地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图为筼筜湖生态美景。记者 王火炎摄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代表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市人大代表视察杏林污水处理厂。

  1994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的决定。新华社发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机构养老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70年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由此掀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华夏大地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

  1954年6月,厦门召开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年5月,厦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首次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

  东海之滨的厦门,用一系列生动实践,开启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篇,串联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鹭岛大地不平凡的发展历程,镌刻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的光辉印记。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先行先试推进立法,有力有效开展监督,用心用情服务代表,从严从实建强队伍,在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厦门经济特区担当“试验田”和“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人大贡献。

  伟大制度实践、履职硕果累累。厦门人大的一项项工作创新和实践成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鹭岛大地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新时代新征程,厦门全市各级人大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毫不动摇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体现更高站位,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彰显更大担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争创更大成果,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上取得更大进步,切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开创厦门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先行先试立法

  引领改革开放

  作为中国首批经济特区之一,厦门被赋予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探索道路、引领先行的使命。

  1994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从此,这片立法“试验田”开始了一系列的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统一,围绕务实管用破题,制定了一大批不仅具有基础性、支撑性,还在全国具有开创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法规。

  在全国率先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吸收借鉴国内外社会治理和纠纷解决的先进理念和实践成果,很多内容具有开创性意义。

  在全国率先通过多规合一管理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为地方推动“多规合一”改革提供“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的实例,从根本上促进和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

  在全国率先通过实现城乡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的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强化政府兜底功能,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在全国率先通过社会文明法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将社会文明规范上升至地方性法规,开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文明的新格局。

  在全国率先通过斑马线交通安全专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是“小切口”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的生动实践。

  目前,在厦门现行有效的135部法规中,有18部属“全国首创”,有80多部法规有创制性的规定,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专家表示,这些法规不仅为厦门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创造了巨大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国家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改革试点进行了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提供了先行性方案和可推广的路径,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有益经验。

  不忘初心,认真履行“立法试验田”特殊使命,厦门许多先行立法创设的制度被国家立法所吸收,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厦门经验”。

  精准有效监督

  服务中心大局

  长期以来,历届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紧扣民生关切,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务实高效、精准有效开展监督。

  创新方式方法,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开展联动监督、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清单式执法检查、跨区域联合监督、全媒体直播专题询问等,有力助推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探索构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专题询问—提出意见建议—代表建议督办—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的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完善人大监督的形式、程序、流程。

  聚焦高质量发展,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两岸融合发展等作为监督重点,推动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聚焦生态文明,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的监督力度,推动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聚焦民生福祉,加强就业、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的监督,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工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从推动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到促进厦门港总体规划修订;从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到市十六届人大每年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作为监督重点;从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到实现对政府四本预算的全覆盖监督;从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到今年首次听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推动各领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重点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大履行宪法职责的自觉和担当。

  用心用情服务代表

  凝聚发展合力

  历届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主体地位,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基础。

  1983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加强同人民代表联系的试行办法》,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近年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更是准确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人大工作的新内涵新特点,准确把握“代表机关”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如何尊重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完善机制保障,用心用情支持和保障代表提升履职成效、更好发挥作用。

  除了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代表视察活动、通报代表年度履职情况、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并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常委会主要领导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等制度机制。

  坚持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双联”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7个、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585个,率先全省实现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在全市镇(街)和选举单位的村(居)全覆盖,形成“一街一室”“一居一站”。

  既着眼于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又着力于“办理高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谋划部署,优化机制流程,拓宽素材来源,引导代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重大关切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对议案建议实施精准分办、归口督办、重点督办,建立代表本人“全程可视”的议案建议管理系统,撬动解决一大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下,各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这些年探索形成了许多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经验做法。思明区组织开展法官履职评议,以人大监督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湖里区以选题“精”、人员“专”、效果“实”为抓手,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载体更加丰富多元。集美区在企业密集区成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架起代表与辖区企业之间的“连心桥”。海沧区组建生物医药专业代表小组,创新“人大讲堂”走进产业园区,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安区打造“代表有约·共绘同心圆”活动品牌,开展代表“半月谈”问政交流会等活动,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翔安区创新“领衔代表+承办单位+区镇(街)人大”三方会商督办机制,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提升履职水平

  长期以来,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以党的中心工作为履职重点,从思想、组织、制度、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制定《关于行使职权的暂行规定》《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健全人事任免有关法规规定,改革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改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在全省率先使用电子表决器、率先开展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新时代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四个机关”科学定位为指引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守正创新、固本强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党建和人大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更具特色、更富成效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践行“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着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以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厦门故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提升“智慧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厦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文/记者 詹文 通讯员 庄华明 图/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提供(除署名外))

(责编:陈楚楚、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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