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让百姓吃得放心
如何把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成果转化为检察监督线索?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紧盯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不合格问题,组织开展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区域协作”检察监督机制,强化对公共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业领域监督,筑牢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屏障,让百姓吃得放心。
市县联动 规范监督
据了解,早在2023年5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明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规定》立法项目调研,调研组成员深入三元区、沙县区和宁化县实地察看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5家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单位,并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了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全覆盖抽检情况,从中发现全市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存在多批次抽检不合格,自行清洗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率的比例更高,同时详细列举了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存在不足与问题表现。
三明市检察院得知此事,认为饮食安全无小事,必须紧盯餐饮具消毒不合格问题,启动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全市公共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为百姓营造良好的饮食卫生安全环境。
面对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管难,特别是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合格率相对较低的全国性难题,三明市检察院决定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同时,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县两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对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情况和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情况开展专题审议,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发挥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叠加效应。随后,三明市检察院相继下发《关于开展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共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专项监督全面铺开,市县两级检察院按照“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主动加强与人大、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开展工作。经全面调查取证发现,餐饮具卫生安全不合格率比人大立法调查时的数据更高。
全市11个基层检察院随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上报市检察院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把关和评估研判。市检察院办案部门根据基层检察院履职情况,先后4次发出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提示,专门就专项监督重点、现场监督检查方案、证据收集标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和检察建议制发标准等工作事项提出细化安排,引导基层检察院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从源头上消除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隐患。据悉,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两级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磋商4件。经过监督,有力地促进规范监管,全市投入200余万元用于生产线改造升级,探索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安装摄像头104个,实现清洗消毒流程监督全覆盖,餐饮具的卫生安全抽检合格率显著提升。集中消毒餐饮具合格率为95.83%、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合格率为96.95%,与启动调查时的合格率相比分别提升5个百分点、34个百分点。
部门协同 精准监督
市县两级检察院强化“全院一盘棋、上下齐步走、检察一体化”意识,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工作人员参与听证会、圆桌磋商等方法,并将活动成果及时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在实践中形成“人大+检察”与“检察+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协同履职工作机制,确保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全覆盖、无死角,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三元区检察院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沟通联系,采取“人大+检察”模式,组织对辖区内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抽检不合格、消毒餐具消毒日期位置不醒目和筷子独立包装上未标明消毒日期、使用期限及批号等内容,以及不同餐具饮具消毒企业的消毒后餐饮具使用期限不同、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等卫生健康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采取制发检察建议和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检察建议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三元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餐饮具清洗消毒提示指南》《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提醒告诫书》,对辖区内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2家次、对餐饮店监督检查424家次,从中发放告诫书302份,立案查处5起餐饮具清洗消毒案件,引导餐饮企业自律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同时,促成辖区内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自行停业整顿,投入20.6万余元用于生产线升级改造,提升餐饮具消毒工艺,规范餐具包装、统一餐具保持期限,让餐饮具消毒情况可识别、可追溯、可检查,让百姓吃得安心。
区域协作 延伸监督
既重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强化对辖区内餐饮具消毒单位全方位、无死角监督,又重视加强跨地区检察院联系,发挥区域协作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特色。
今年3月,永安市检察院对辖区内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随机抽检。经检测,抽检样品均合格,但仍然发现餐饮具包装标识不全、与实际出厂信息不符、周转箱未消毒等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重视,有效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在调查时还发现,部分餐饮店采购集中消毒餐饮具未进行查验,未向集中消毒餐饮具提供者索证索票,餐饮具外包装未标注餐具消毒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经深入追踪调查,这些餐饮具来自毗邻的龙岩市辖区的连城姑田,永安市检察院当即启动区域协作机制,与连城县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联动监督。连城县检察院根据永安市检察院移送线索,启动法律监督,经当地卫生健康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执法,从中促成关闭1家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场所。(陈长回 李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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