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明确建立完善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
人民网福州12月6日电 (记者林晓丽)近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在闽就业创业的台胞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同等享受职业介绍、创业孵化、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同时,明确建立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开展闽台职业资格比对,逐步扩大直接采认和采信范围,建立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目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林晓丽摄
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近年来,福建在面向台胞开展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工作上不断加大力度。根据福建省人社厅最新统计数据,两岸职业资格标准比对成果共计183项,其中采认项目113项,采信项目70项,目前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范围仍在逐步扩大中。
《条例》将福建特色、先行先试的改革经验举措上升为法规规定,将巩固深化福建省人力资源涉台领域改革成果和制度创新。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列入明年专题调研项目,持续发挥好地方立法引领保障改革的作用,促使进一步完善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从而吸引更多台胞来闽追梦、筑梦、圆梦。
据悉,此次出台《条例》的内容涵盖了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新形势新情况,同时将福建在人力资源服务跨区域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表示,制定出台《条例》,对推进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也将为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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