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香山司法所:“一统二排三调” 努力实践“有代志 好参详”品牌
近年来,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香山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响应翔安区“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以主动创稳工作开展为抓手,全力以赴推动矛盾纠纷“三抓”(抓源头预防、抓前端化解、抓风险稳控)原则,努力实践“有代志 好参详”品牌,在“一统二排三调”上持续用力增效,为香山街道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统”,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资源,拓宽矛盾纠纷受理和解决渠道。司法所居中协调,统筹整合辖区力量,分别设立社区调委会、街道综治办、司法所三道化解线。重点统筹加强社区调解力量,将各村“有觉悟、有威望、善调解、有热情、有精力”的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等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熟人、熟事、熟情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处理重大、复杂的疑难纠纷上,创建“司+警+律+N”的模式,司法所联合辖区派出所以及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开展联合调解,提升调解效率与调解成功率。做到把微事、小事化解在社区,把大事、矛盾化解在街道及司法所,切实把“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落到实处。
“排”,即前瞻排查,严把纠纷化解“第一关”,化被动为主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司法所积极主动组织带领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发现、主动解决”,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全覆盖。把矛盾纠纷直接化解在村、组、户,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调”,总结创新并研究矛盾化解方法应用于实践。针对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等特点,香山司法所结合工作实践,总结创新出一系列调解方法与技巧,如“一对一调解法”“以案说法调解法”“隔山打牛调解法”“亲情感召调解法”等,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纠纷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
下一步,香山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司法所工作的首要标准,规范各项建设,努力尝试创新工作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翔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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