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多项措施助推2025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良好开局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若干工作举措,推动2025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良好开局。
加快有效投资落地
加快推动有效投资落地。梳理一批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清单,做好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已完成立项的项目尽快招投标、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尽快开工。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方式。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预付款和进度款,鼓励提高工程款拨付比例,推动在建项目超序时进度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支持重点项目连续生产。积极调度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调整施工组织,支持地铁、机场、学校、医院等民生性重点项目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争取正月十五后在建项目全面复工。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布
加强建材价格监测。重点关注影响工程造价和质量安全的钢筋、水泥等主要建材价格信息,动态调整价格信息发布周期,统筹考虑春节期间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增加因素。
及时调整人工费用。结合春节期间施工单位用工费用增加实际,合理调整建设工程人工费用,并于春节前调整发布人工费指数。同步测算发布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人工费价格信息,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工资待遇。
保障春节期间项目建设
保障工程建材供应。会同工信部门加强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指导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做好工程项目建材供应保障,解决春节期间施工和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原材料短缺问题。推广使用供应链平台,助力福建省建材销售和项目降本增效。
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支持各地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性补贴;会同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积极与主要输出地人员做好返岗对接和服务,打通农民工返岗“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鼓励各地配合人社部门建立省外劳务输出基地,促进东西部劳动力来闽就业。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及道路撒漏等轻微违法行为,企业及时纠正的,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
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强化招商引资。组织各地利用春节、元宵节等返乡节点,广泛开展走访看望返乡企业家活动,支持闽籍企业返乡兴业。专人专班跟踪服务招商落户企业,协调解决企业资质落地等困难。
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指导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四个省外服务站加强与返乡商会、协会负责人的沟通对接,助力企业进一步拓展省外市场。推动省外服务站设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服务效能。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配合商务部门对有意向“出海”的建筑业企业开展培训。
加大企业融资支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企业融资政策宣讲培训,推动建筑业小微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政府贴息融资贷款。支持施工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置换共管账户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建筑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保障安全稳定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
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强化开工复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临电设施、消防安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做好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联合人社部门开展相关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综合采取行政、法律、信用等措施,强力推动解决问题,重点落实总包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定工程相关问题信访化解处置方案,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和稳控工作。春节期间信访投诉处置实行领导包案;接访提级办理,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接访;专人跟踪化解进展,推进快速稳妥处置,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
为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强化激励措施,福建省住建厅还将对2025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或省外产值靠前且增幅高于全省平均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信用评价予以加分。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在资金奖补、贷款贴息、评先评优等方面,对贡献突出的企业予以支持。(福建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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