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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庆:奋力拼搏、奋勇争先,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5年03月04日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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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庆就2024年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进行分享。据介绍,厦门市海沧区积极响应法治建设号召,在保障公民权利、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治理能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

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加细实

过去一年,海沧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使法治思维成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专题讲座,印发《海沧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全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

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方面,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中旁听庭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区政府主要领导听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诉讼情况的报告,并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等具体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层层落实。

规范决策程序,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在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方面,海沧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2024年,组织区政府顾问律师在区政府领导接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区政府重大民商事纠纷等事项上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我们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市内率先将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经前置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2024年,海沧区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依法报送审核备案,并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规范率、及时率均为100%。

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海沧区强化依法行政绩效指标考核,将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等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功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管的优化是2024年海沧区法治建设的一大亮点。制定《海沧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并制发全市首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管理办法,成功设立全市首批5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制定全区“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检查计划,依托“闽执法”平台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就到位”,2024年,完成检查对象133个,累计减少检查次数255次,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与区检察院共同打造“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联动互促等7项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闽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等各类综合执法培训,将行政执法监督向事前延伸。同时,深入推进街道赋权改革,对下放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研评估,及时调整街道难以承接或监管不到位的事项,积极探索推进“片区联合执法”,有效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

“我们创新东孚综治中心运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创新试点‘全省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先行试点等任务。”

2024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介入案件调解18642件,调解成功15564件,调解成功率达83.4%。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在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中,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化解工作,向申请人仔细阐明法律法规规定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0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18.18%。海沧区“防、化、联”三位一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经验被省司法厅转发推广。

黄国庆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海沧区持续深化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主动发挥公证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海沧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成立海沧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组建公益女律师团和“蒲公英”普法队伍,搭建“蒲公英”普法驿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025年,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实践。”黄国庆表示,未来工作将从三个重点方向推进: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坚持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着力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法治环境、社会治理、权力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三是服务发展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持续为区域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的高度。(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责编:陈遴、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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