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补贴14万元 《厦门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出炉

人民网厦门4月12日电 (余乃鎏)“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可申请补贴资金”“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最高可获14万元补贴”……
近日,《2025年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出炉。《指南》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印发,旨在更好地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方便全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申报补贴资金。
根据《指南》,可获得补贴的类型包括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以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其中,提前报废车辆要求是厦门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且应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注销前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与此同时,更新购置的货车还应是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持有该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且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而新购置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则应为厦门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
在具体补贴标准方面,《指南》则明确,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中型、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分别补贴1万元、1.2万元;两者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的,分别补贴1.8万元、3.5万元;两者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分别补贴2.5万元、4.5万元。
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补贴金额按相应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计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新能源货车的,补贴金额按相应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计算。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中型营运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新购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营运车辆,2轴、3轴、4轴以上的,每辆分别补贴4万元、5.5万元、6.5万元;新购新能源中型营运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新购新能源重型营运货车,2轴、3轴、4轴以上的,每辆分别补贴7万元、8.5万元、9.5万元。
此外,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综运处提醒,《指南》实施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人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行政区的交通运输部门(思明区、湖里区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交通运输部门将按规定把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登记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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