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检察: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福建海洋文明“源头活水”

福州市检察院部署“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以来,闽侯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狠抓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诠释福州海洋文化从历史走向未来的“闽侯样板”。
党建引领,用心做好海洋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
创新“党建+业务”融合模式,强化检察护海支撑。昙石山文化是福建海洋文化的摇篮,具有很高的海洋文物保护价值和海洋文明的传承价值。闽侯县检察院与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开展党支部联学共建,以昙石山文化遗址保护为切入点,探索海洋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协同治理路径,为海洋文化提供法治保障。
设立海洋文物保护和海洋文化研学基地,强化“检察+馆校”交流研学
强化“检察+馆校”交流研学,发挥专业智库支撑。在昙石山遗址博物馆、闽侯县博物馆设立海洋文物保护和海洋文化研学基地,联合辖区内高校海洋研究人才,建立“高校+博物馆+检察”人才互聘机制,聘请高校教授和博物馆研究员8名为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库成员,提升涉海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由检察业务骨干兼任高校“实务导师”和博物馆“法治顾问”,推动跨区域海洋检察课题研究,实现“专业人才反哺专业办案,学术成果转化司法效能”良性循环。
推动“检察+文物”跨界协作,守护传承海洋文化记忆。借助博物馆科普资源,打造“沉浸式”普法矩阵,试点检察业务骨干兼职博物馆讲解员,在讲解游览中融入“海洋法治文化”、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文物保护等内容,同时创新“闽剧+海洋+普法”新模式,积极开展“海洋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助力海洋法治文化推广发展。
逐“蓝”向“新”,用情服务涉海民营企业
实地走访,问需于企,架起检企连心桥。闽侯县检察院主动回访涉海企业,走进福州恒达标本公司山海标本馆,沉浸式参观蓝眼泪产业实验室,通过回访“蓝眼泪”的科学化培育、产业化开发,了解当前企业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如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与产业优势,成为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的新动能。走访中,检察干警秉持“需求导向”原则,针对企业提出的海洋生物标本进出口法律风险、技术专利侵权界定等具体问题,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小组,做好法律风险解答,积极为企业保驾护航。
精准打击,利剑出鞘,筑牢法治防护墙。始终保持对侵害涉海民营企业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诈骗、职务侵占、走私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6件21人。在办理张某某等人海上跨国走私冻品案中,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查获禁止进出口的冷冻食品24.65吨,斩断了一条走私冻品的黑色产业链。
长效护航,机制赋能,激发发展新活力。加强与闽侯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深度协作,在7家重点涉海民营企业设立民行联络点,选聘企业法务、行业专家担任检察联络员,搭建起“检察+企业”与涉海企业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平台。定期开“法律问诊”活动,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用工纠纷、融资担保等实际困难30余件,让企业感受到“检察温度”。
护水常青,用力守护碧水清源
源头预防系统治理,织密流域法治防护网。与公安、水利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的全流程协作机制,依托“水陆空”立体化巡查网络,开展常态化公益巡江活动10余次,针对流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份,推动2家企业改进污水处理设备,拆除非法养殖点、违章建筑等1处。
增殖放流活动
创新生态修复模式,绘就水韵重生新图景。依托“两山一水”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与塔礁洲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基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路径,构建“资金补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三位一体修复体系。共督促涉案当事人缴纳水生态修复资金170余万元,累计投放各类鱼苗25万尾,修复受损岸线3000多米、沙滩500多亩,让闽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景观逐步恢复生机。同时,聚焦流蜞、蚬子等特色水产品养殖产业资源保护,联合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系统推进净滩整治,引导渔民科学养护等多元手段,为水产品资源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跨区协同共治,凝聚全域治水新合力。积极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与闽清县相关部门签订《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生态修复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与鼓楼、连江建立结对共建机制,围绕打击涉海犯罪、保障海洋产业发展、守护海洋文物遗产、融合高校科研资源等领域,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联合调研,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全域治水司法新格局。
下一步,闽侯县检察院将以党建为舵、法治为桨,传承昙石山先民“耕山耘海”的开拓精神,深化“党建+检察+文化+生态+科研”五位一体护海模式,持续做优高校科研协作,做好涉海企业服务保障,做强区域协作联动,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汇聚多方合力,共同守护福建海洋文明的源头活水。(文/刘昌群 高小燕 图/林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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