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最高奖励金额39万元  厦门市出台措施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2025年06月13日14:42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人民网厦门6月13日电 (记者张萌)近日,《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旨在通过扩大举报范围、提高奖励标准、优化举报渠道、强化保密纪律等举措,构建起“群众查找报告+政府核查处理+企业规范整改+集中兑现奖励+社会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工作体系。

据悉,自2018年12月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奖励办法的通知》以来,该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数量、奖励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举报线索,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宣扬了一批正面典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数据显示,近四年来厦门市核实举报239件,实际发放奖励金22.9755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和经济活动的快速发展,社会风险叠加升级,特别是小隐患酿成大事故时有发生,难以跟上现实的要求……”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此前出台的办法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与市民生活与周边环境关联度较低等情况,此次厦门市安委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出台了《奖励办法》。

记者了解到,《奖励办法》适用于厦门市对各有关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包括在厦市安全委会省部属成员单位),对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以及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举报奖励。根据《奖励办法》,违法情节较轻依法不予处罚的一般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一般事故隐患按隐患等级或者依法可处以行政处罚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可按违法行为对应罚则处罚金额的15%进行奖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经查证属实并处罚的,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按30%比例上浮,最高奖励增至39万元。

其中,在保密与保护机制方面,《奖励办法》明确要求对举报人身份、奖励金额等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了三重保护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严格依法处理打击报复行为、建立回访制度。此外,《奖励办法》还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行业监督或管理领域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为便于市民群众参与查找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除了保留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常规途径,厦门市此次还专门建立移动端举报平台“安全随手拍”统一入口,即:凡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均可第一时间进行线上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置,防范事故发生。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出台《奖励办法》为契机,以“重奖激励、快速核查、严格保密”为抓手,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社会共治共享安全格局,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江苇杭、刘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