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爱、助残无障” 厦门翔安法院构建司法助残服务体系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人民网厦门6月23日电 近日,经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调解员一番努力,当地一件涉残疾人借款纠纷被高效化解,为残疾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与温暖。
原来,林女士和高先生都是聋哑人,去年,高先生以经营店铺为由多次向林女士借款,并承诺是短期借款,林女士遂陆续共出借87000元。日前,因高先生迟迟未还款且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林女士来到翔安法院诉服大厅欲起诉高先生,了解到林女士系聋哑人的情况后,翔安法院诉服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为她开启“绿色服务通道”,由残疾人诉讼服务岗专员接待沟通,并通过“纸上对话”引导案件先行调解。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翔安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受理案件后,法院发现该案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且高先生人在外地,如何有效沟通成为最大难题。对此,承办人通过微信与双方取得联系,并获知高先生有还款意愿后,建立了包含法院工作人员、调解员、双方当事人的“微信群”。
在微信群里,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结合高先生的经济状况和林女士的接受程度,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得到两人的认可。最终经过沟通,双方达成分十七期还款的调解意见,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署调解协议,这起借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其实,上述案例是翔安法院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近年来,翔安法院从完善物理环境无障碍建设到暖心司法服务需求,创新构建了一套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流程、多方位司法助残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辖区残疾当事人对司法的多元需求。
“截至今年3月,翔安区持证残疾人数10106人。”工作人员介绍,为切实守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翔安法院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尤其在多维度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方面颇有创举。
如,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残疾人诉讼服务岗”,专门为残疾人提供“一对一”贴心咨询、指导服务,让残疾人诉讼有专人引导与帮助;为涉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保障涉残案件高效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残疾当事人的诉累,以司法效率守护公平正义的时效性;坚持“应助尽助、应救尽救”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提供坚实司法救助,减轻残疾当事人诉讼经济负担。此外,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工作,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当事人身边,解决其诉讼不便难题,真正践行“司法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
不仅如此,为全方位、高质高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翔安法院还在化解涉残疾人纠纷过程中,积极探索构建“1+N”多元解纷机制并取得良好成效。
尤值一提的是,今年3月,翔安法院与翔安区残联搭建联合助残护残机制,两部门不仅明确“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机制共建、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还在翔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站”,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集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纠纷化解、释法析理为一体的“家门口”一站式法律服务。
“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司法保障,携手区残联积极探索‘法院+残联’工作机制……”工作人员介绍,翔安法院聚焦残疾人维权能力弱、维权过程难等问题,积极延伸残疾人维权工作触角,与翔安区残联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融”的“总对总”工作机制,双方签署了《“有爱无碍”法律助残共建协议书》,在构建无障碍诉服保障体系、优化无障碍诉讼环境、建立涉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等方面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残疾当事人诉讼权益,共同打造残疾人维权解纷“翔安范本”。
“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让公平正义的阳光也温暖每位特殊群体。”翔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枝叶关情”的初心使命,与翔安区残联等相关部门深度协作,充分发挥“法院+残联”预防化解涉残纠纷优势,建立健全涉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如我在诉”理念融入涉残案件立、调、审、执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无障碍诉讼服务体验感,全方位增强残疾当事人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探索更多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司法举措,切实回应特殊群体多元司法需求,在新时代法治征程中书写司法助残的崭新篇章。”(余乃鎏 彭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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