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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宣传|莆田人社:没签劳动合同,还能认定工伤吗?

2025年07月04日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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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因工受伤时,劳动者可以提供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以上内容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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