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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宣传|莆田人社:工伤复发,医药费是否应由单位承担?

2025年07月04日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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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停工留薪期等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包括符合条件的工伤医疗费用。

据此,如果用人单位为这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名职工因工伤复发发生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这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内容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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