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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检察“良方”治隐患  守护温暖“夕阳红”

2025年07月14日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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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我不能在养老院工作,我这不是各方面都符合要求吗?”老林不满地问道。他原本想着找份在养老院的工作,可没想到,在求职的第一关就被卡住了。

工作人员递过一张通知单,语气带着歉意:“抱歉,因为你之前有故意伤害罪的记录,所以无法通过我们的入职查询,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这样的场景,看似是老林个人求职的遗憾,实则是福建省罗源县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共同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工作成效的真实写照,用行动让每位老人都能感受“老有所依、老有所安”。

2024年1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罗源某敬老院存在隐患:一些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覆盖不全;部分临空窗台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待完善,对老年人的安全存在威胁。

这仅仅是个案吗?检察官以这起案件为突破口,主动向福州市检察院汇报“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希望得到专业指导和支持,一场守护老年人权益的行动就此展开。​

2024年5月初,福州市、罗源县两级检察院牵头县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及养老机构代表齐聚一堂,共学“十一号检察建议”,剖析防范老年人权益侵害和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典型案例。在讨论中,各方就打击犯罪、推进安全监管治理明确了职责,达成共识——守护老年人权益,必须携手同行。

会后,联合检查组马不停蹄对辖区9家养老机构展开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问题:过道应急灯损坏未及时修复、消防烟感器未及时清洗,消防维保问题未及时整改等安全隐患。部分老年人还面临赡养、财产继承、监护等方面存在法律服务缺失的困境。

针对这些隐患,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民政部门迅速响应,开展全县养老机构专项监督活动,下发8份整改通知书,每季度开展“回头看”,逐项整改销号,切实压实了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主体责任。

罗源县检察院深知,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方能为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安全筑牢防护屏障。为此,该院牵头首创两项机制,从制度层面为老年人安全保驾护航。

在人员管理方面,联合公安、民政部门出台福州地区首个《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对新招录人员开展犯罪记录查询,明确异议复查、承诺书签订等规定,该制度获福州市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制度实施后,陆续对本地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四轮全面背景查询,实现人员与记录类型全覆盖。一位养老院院长说:“有了这项制度,我们招人更放心,老人和家属也更安心。”

针对侵害养老机构老年人案件线索发现难等问题,罗源县检察院参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全省首例《关于建立侵害养老机构老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要求一旦发现老人权益可能受到侵害,养老机构必须立即报告。

罗源县民政局依据两项机制建立养老机构信息报送制度,多次组织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与从业培训,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这就像给老年人权益保护装上了‘警报器’,让潜在危险无处遁形。”罗源县民政局养老科负责人说。

除了打击犯罪、完善制度,罗源县检察院还把关怀送到老人身边。

在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下,罗源县检察院联合县卫健部门,组织医疗志愿服务队组织医疗服务队深入偏远乡镇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基础诊疗服务。

在罗源县爱心护老院,“老年人权益维护观察点”的牌子格外醒目。检察官定期到这里走访,法治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针对失能、失孤老人,罗源县检察院督促养老院安装“一键呼叫”设备。一次,一位老人半夜突发不适,按下呼叫按钮后,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将老人送往医院,成功化解危机。

此外,罗源县检察院还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开展“法律助老”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养老诈骗套路,守护老人“钱袋子”。

从一起案件发现问题,到多方联动解决问题;从创新制度堵住漏洞,到暖心服务守护晚年,罗源县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不断织密养老机构安全防护网,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温暖与安宁中安享晚年。(丁敬标 陈晴雯)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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