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更新真正惠及民生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构建起贴合实际的城市更新体系
2025年07月31日09:30 | 来源:厦门日报

原标题:让城市更新真正惠及民生
7月30日,市资源规划局走进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直播间,详细解读《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新亮点,为公众勾勒出厦门城市更新的清晰路径。随着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厦门在空间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升级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凸显,这部条例的出台实施,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沈瑞全说,《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七章四十九条,在总结本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构建起一套贴合厦门实际的城市更新体系。
在破解民生居住难题方面,《条例》提出允许城市更新项目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具体而言,国有土地上的危房翻改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拆除新建等项目,在符合规划且经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合理增加建筑面积。这一规定直指老旧住房功能不足的痛点,能切实满足居民生活的刚性需求,让城市更新真正惠及民生。
同时,《条例》将厦门市在土地出让方面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包括综合评价出让、带设计方案出让、混合产业用地出让等模式,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供应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历史文化保护、环境整治类项目普遍存在的资金平衡难题,《条例》创新性地采用附条件出让模式。通过将相关保护、整治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既确保项目的公益属性,又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为这类项目注入鲜活动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此外,《条例》还为老城区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量身定制”资金平衡方案,允许通过异地组合供地方式调节成本与收益。这一灵活机制有效破解项目推进中的资金瓶颈,推动更多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和活化利用,让老城区在更新中焕发新活力。(记者 朱道衡)
(责编:陈楚楚、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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