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检察:用“数字监督”筑起“泳池安全防线”
泳池是未成年人逐浪嬉戏的天地,围绕游泳场馆水质、场馆工作人员资质等与游泳相关的安全健康问题,福建省闽侯县检察院借助数字化监督“外脑”,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游泳场馆安全规范经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切实以“检察蓝”守护“泳池蓝”。

现场调查。闽侯县检察院供图
通过协调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卫健局等部门,闽侯县检察机关整合全县游泳场馆营业执照、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核心数据,建立三大比对数据库。经过交叉碰撞与精准筛查,发现辖区内多家游泳场馆未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却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公共卫生隐患和安全事故风险,这些发现为专项治理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目前,该游泳池数字监督模型已获福州市检察院推广应用。
针对以上问题,检察官办案组会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游泳场馆,发现深水区与浅水区标识模糊易致误闯、禁游警示标识藏于角落、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未换、体育设施未定期检测等安全隐患问题,为后续监督整改提供了扎实依据。
针对发现的问题,闽侯县检察院秉持“三查”融合理念,打出监督“组合拳”。与职能部门展开行政磋商,通报发现的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制发检察建议,以刚性约束压紧压实游泳场馆经营主体责任,明确督促依法全面履职。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动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车辆15车次,现场核查游泳场馆35家,对陪泳的家长、工作人员等发放宣传册材料200份。对3家未取得高危体育许可证的游泳馆责令停止营业,对3家未落实整改的游泳馆立案查处,罚款7000元,对27家游泳馆开展水质监督抽检,共采集42份泳池水进行检测,送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

对场馆开展“回头看”。闽侯县检察院供图
监督不是“一阵风”,更要常态长效。今年8月,闽侯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证照资质、水质公示、设施运行等情况。结果显示,被检场馆证照齐全、水质全部达标,对1家游泳馆仍存在记录不全等细节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从数据筛查到实地整治,从专项行动到常态监督,闽侯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之力,推动游泳场馆规范运营,为群众筑起一道坚实的“泳池安全防线”。(陈强 吴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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