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部门公布3起虚开发票案件

为进一步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厦门市税务部门聚焦风险领域、强化部门协作,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布3起虚开发票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承荼鸿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经查,厦门承荼鸿物流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票点费、伪造购销合同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1份,价税合计919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31户下游接受发票企业的虚开线索移送至企业所在地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泉恒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厦门泉恒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51.4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5.5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茂霖泓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经查,厦门茂霖泓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6份,价税合计1426.34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涉及厦门地区的15家下游受票企业进行立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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