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获奖、升级  厦门法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年10月16日16:49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人民网厦门10月16日电 (余乃鎏、张萌)近日,在为香港清盘人制定司法协作指引的基础上,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也为内地管理人向香港法院申请认可和协作内地破产程序提供了工作指引,形成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的制度闭环,持续优化全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落实落细,明确指引适用要求;有章有法,制作标准文书样式。”厦门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此份内地管理人向香港法院申请认可和协作内地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不仅总结了厦门作为被指定为首批涉港跨境破产试点城市四年来的实务经验,参考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实践,明确了内地管理人的适用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申请途径、履职监督等,还同步发布认可和协助内地破产程序申请书及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请求书等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明确文书格式及制作要素,为管理人及法院文书制作提供了标准样式。

不仅如此,着眼于互联互通、提升平台协作效率,厦门中院还依托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升级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拓宽管理人司法协助申请的途径,提高管理人的履职便利度及司法协作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制定上述工作指引,也是厦门法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建设近期佳音频传的一个写照。日前,厦门中院报送的《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指引 服务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获评福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举措。

据悉,厦门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的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去年4月,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厦门中院率先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机制落地落细,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了有益探索。此后,厦门中院成功办结1起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案件,并促成另1起跨境破产协作案件达成和解,实现福建、香港两地跨境破产协作从无到有的突破。

“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机制落地落细,是厦门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为推动跨境破产协作顺利进展,厦门中院多措并举,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破产事务工作,注重研究解决制约涉港跨境破产协作试点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全流程共享的信息集成互联模式;强化府院联动,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破解管理人履职、财产接管与处置、债权人利益保护、涉税事务办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为香港管理人履职、办理破产事务营造法治化办事环境,并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司法创新举措。

与此同时,着力细化跨境破产协作流程,不仅明确认可和协助的程序范围、协助申请的提交路径和方式等操作规程,还在案件受理、审查条件等15个方面提供了契合实践的明确指引,推动创新办案机制、优化操作流程,以及制发认可香港破产程序和香港管理人公告等13份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涵盖跨境破产协助全流程,有效提升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此外,为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厦门中院还依托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嵌入涉港跨境破产协作事务服务板块,集聚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管理人提供内地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预重整引导等“一站式”服务,而为提增办理效率,厦门中院新增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模块,上线“厦门破产法庭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实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网上办理,并在国内知名互联网平台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全方位展示资产推介、融资匹配等业务信息,方便香港管理人在线办理破产事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厦门法院将继续立足试点和区位优势,不断加强探索创新,健全完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持续培育实践案例,累积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务经验,为跨境破产案件办理贡献“厦门范本”,为推动涉外法治规则建立提供厦门经验借鉴。

(责编:江苇杭、吴舟)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