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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宣传|下班途中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2026年01月07日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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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在交通事故受伤的,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判断交通事故是否为本人主要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进一步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规定,“本人主要责任”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莆人社)

(责编:陈楚楚、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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