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1名干部职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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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沈阳辞去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因到龄退休,接受陈沈阳辞去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陈沈阳的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柯军的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任命张建春为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厦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冬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兼)。
二、任命姚亮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黄玉梅(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林丽珊(女)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蔡维峰(女)、王丽萍(女)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董恒、黄惠贤(女)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观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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