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传红:让“检印武夷”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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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福建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始终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在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走在前头、作出示范。南平是闽江源头、福建重要生态屏障,境内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是我国唯一一个既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又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国家公园。
近年来,南平检察机关紧扣市委“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目标任务和省检察院持续擦亮福建特色检察品牌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创新打造“检印武夷”生态检察品牌,以法治力量守护每座山、每条河。近日,人民网专访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传红,听他讲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主持人:2025年,南平检察“检印武夷”生态检察文化品牌荣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第一名。能否介绍一下这个品牌特色?
曾传红: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武夷山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南平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下,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要求,积极探索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生态司法保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检察文化品牌——“检印武夷”。
其主要特色体现为“三个融合”:一是法治理念与生态文明相融合,将“两山”理念贯穿司法实践,形成“打击与修复并重、保护与发展协同”的检察文化内核;二是司法创新与科技赋能相融合,活化传承宋慈“重证据实”观,通过“一元碳汇”“数字检察”等机制创新,构建“专业化+智能化”的现代生态司法模式;三是检察履职与文化传承相融合,汲取朱子文化“天人合一”智慧,创新普法宣教模式,培育“全民共治”生态司法保护意识。
近年来,南平检察机关办理的2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21项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被宣传推广。首创的“五位一体”生态检察南平样本获评全省体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因业绩突出,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后,又获评2025年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集体)。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传红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记者 兰志飞摄
主持人: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离不开多方协同。南平检察机关是如何联动构建共治格局的?
曾传红:生态保护是系统性工程,确实需要多方协同、攥指成拳。为了构建协同司法保护,一方面,打破部门壁垒,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建立健全“人大+检察”“政协+检察”监督贯通机制,以跨部门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全链条协同。比如,我们办理的督促整治闽江源头流域“三无”船舶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召开磋商会并邀请市人大贯通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全市“三无”船舶,并建立定期清理整治联动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打破行政区界,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比如,武夷山脉横跨闽赣两省,过去曾面临“这边整治、那边反弹”的难题。2023年,我们与江西上饶检察机关共建“2+5”协作体系:“2”是闽赣两地市级检察院牵头,“5”是沿线5个基层检察院联动,通过线索互移、联合巡查、结果互认,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让武夷山脉生态保护从“各自为战”迈向“全域联防”。去年,我们还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建立“检局协作”机制,携手福州市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和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启新时代“三地一线”山海协作,全力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主持人:在第四次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议上,您曾以“弘扬宋慈司法精神,以检察技术助力生态文明实践”为题作交流发言。请问南平检察机关如何通过科技赋能生态治理?
曾传红:作为宋慈故里的检察机关,我们深入挖掘宋慈“重证据实、求真求是、科学断案”的司法精神,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以检察技术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办理质效。比如,在办理陈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面对被告人零口供的艰难局面,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恢复手机数据,综合筛查信息流、资金流,成功固定证据,有力指控犯罪。
同时,我们还通过构建多维度法律监督模型体系、强化数据要素整合及业务场景应用,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去年,我们通过分析环保执法记录与群众举报数据,发现涉工业废水偷排线索,立案后推动职能部门关停污染企业,促成生态损害赔偿金缴纳500余万元。我们还在全省率先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开展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指标检测,从中摸排线索,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
在生态保护上,“空天地”监测网络堪称“生态卫士”。2024年,我们在收到环保志愿者提供的松材线虫病疫情线索后,通过卫星图斑分析、无人机精准定位,发现全市多地存在松材线虫病疫木后,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防治,有效遏制病害蔓延趋势。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传红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记者 兰志飞摄
主持人:您在南平工作以来,哪一起生态检察案例让您印象最深刻?这起案件给您的工作带来了哪些思考?
曾传红:印象最深的是金斑喙凤蝶种群和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件之所以让我记忆犹新,首先是因为金斑喙凤蝶的特殊性。它是中国特有的“蝶中皇后”,既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是世界八大名贵蝴蝶之首,被称为“昆虫中的大熊猫”。去年,在南平建阳白塔山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交界处发现种群栖息地时,正面临人为干扰的威胁,有爱好者为拍摄破坏植被,甚至有人试图捕捉,然而这方面的管护机制、安防设施都还是空白。
发现这一情况后,市、区两级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启动一体化履职,一方面实地调查后制发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协调多部门磋商,明确了属地林业部门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的管护职责,推动建立“县+镇+村+护林员”四级巡护机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核心区保护、监控安装和普法宣传,构建起司法监督与行政管理双向赋能的治理新格局。现在再去白塔山,能看到核心区原生植被得到严格保护,巡护人员定期巡逻,路口的警示牌清晰醒目,曾经的无序干扰变成了科学管护。
办案过程中,最触动我的是群众的反应。有村民主动来电说“现在山里安安静静的,又能看到蝴蝶飞了”;有“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来信息,表示愿意当“护蝶志愿者”。这种从“干扰”到“守护”的转变,让我们真切体悟到:群众从生态司法保护中感受的获得感,从来不是抽象的——它是山林里的一抹亮色,是大家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真切期盼。守护好每一只金斑喙凤蝶,就是守护群众身边的生态福祉。该案于2026年获评最高检护航国家公园典型案例。
主持人:您认为南平检察机关在守护生态、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中,还需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对“两山”理念法治实践的未来有怎样的期许?
曾传红: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近期召开的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暨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10周年座谈会,对标“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对高质量推进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近日召开的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立足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新起点,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信心,持续奋斗,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重点在三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让协作更“实”。把已建立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用足用好,从“建立机制”向“发挥效能”深化。
二是让技术更“专”。做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立“线索—快检—立案”实战流程,把检察技术作为生态办案的核心增长点。
三是让参与更“深”。依托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让“两山”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期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检印武夷”这样的生态检察品牌成为每座山、每条河的“法治护身符”;让“破坏生态必担责、保护生态有回报”成为社会共识;让子孙后代切实感受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力量,打开窗能看见绿水青山,走出门能感受生态红利——这,应该就是“两山”理念法治实践最生动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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