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採編中心

“五豁免”“十允許” 廈門出台城市綜合管理新舉措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人民網廈門5月30日電 (余乃鎏、陳博)“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實行‘五豁免’”“優化營商環境實行‘十允許’”……近日,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制定出台了《城市綜合管理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在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方面,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規定,以下五種情形的戶外廣告設施,免於辦理許可和備案而採取事后監管等方式實施管理:一是利用公交候車亭、自行車棚等市政公共設施設計預留的廣告位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二是臨街底層及有獨立出入口的二層(含)以上店面(以下簡稱“臨街店面”)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和允許跨店經營的區域內,設置用於自身商品宣傳或經營活動的非電子顯示類小型戶外廣告設施的(每個店面設置不超過2塊)﹔三是在城市道路紅線外設置非電子顯示類小型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的﹔四是商業建筑、商務辦公建筑、文化建筑、綜合建筑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懸挂羅馬旗和設置其他臨時小型戶外廣告設施的﹔五是以在建工地圍擋、儲備用地圍牆為載體設置非電子顯示類臨時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的。…

福建頻道|新聞列表|採編中心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