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地處漳州西南部,與福建、廣東兩省八縣相連,素有“八縣通衢”之稱,是省重點僑鄉和台胞祖籍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歷史緣故,使得平和縣人民法院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構建了“平和模式”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那麼平和法院是如何立足本地實際推動這個機制深入運行?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根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部署,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的要求,我們立足平和縣情,實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將化解力量下沉到基層末端,讓矛盾糾紛層層過濾,“訴與非訴”無縫對接,為群眾提供最合適、最便捷的糾紛解決方案。主要體現在“四個著力”: 一是著力源頭調解,預防矛盾糾紛發生。平和是革命老區、“八閩第一槍”發源地,有許多老紅軍、老黨員。我們設立了“老紅軍調解室”,聘請革命“五老”為特邀調解員,吸收108名優秀黨員予以充實,由派出法庭對接進行法律指導,構建黨員包戶、包片、聯片的網格化調解模式,發揮他們威望高,人緣、地緣熟悉的優勢,就地聯合開展矛盾排查、糾紛化解。我們還在家風家訓館內設立“和貴調解室”,聘請當地德高望重的社會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派出法官專門對接指導,通過傳承好家風,倡導善良風俗,將德治與法治有機結合,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著力訴前調解,減少涉訴矛盾糾紛。縣綜治委出台《關於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的實施意見》,建立綜治調解員制度,每個鄉鎮選聘2至3名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社會人士擔任專職調解員並支付固定薪酬,我們對訴前協助調解取得成效的給予額外補貼。同時成立多元調處中心,引入綜治調解員進駐,構建訴前矛盾糾紛的受理、分流、化解平台,並在合法自願基礎上,訴前引導當事人選擇到多元調處中心調解,中心每年可分流20%以上案件,矛盾糾紛在訴前得到過濾化解。 三是著力訴中調解,及時化解訴訟案件。邀請教育、醫療、金融等領域人才,組成專業調解員團隊,針對專業性較強的案件,協助法官訴中化解。並設立交通事故糾紛調處平台、生態資源糾紛調處平台等特色平台,實現案件“分類對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三年來平和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調解撤訴率始終保持在65%以上。 四是著力判后調解,修復受損社會關系。將多元解紛資源廣泛運用到涉訴信訪化解、執行和解、案件回訪等工作中,發揮司法專業優勢,主動與縣信訪維穩中心對接化解,避免引發群體訪或矛盾激化。同時針對類案、大案、要案及時總結提升,鞏固多元聯動機制,做到調解一案、帶動一片,促進全縣涉法涉訴信訪量逐年下降。
您剛才提到了平和法院有特色的交通事故糾紛調處平台,能給我們詳細介紹一下嗎?
我們秉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堅持司法為民,打造交通事故糾紛調處平台。主要做到“三個創新” : 一是創新交通審判執行機制。根據平和縣山多路險、交通事故較多的實際,在縣委支持下,在全省首設獨立建制的交通審判庭進駐交警大隊,與交警實現信息、人員、事故處理流程無縫對接,實行“刑、民、行”三審合一綜合審判模式,並派駐執行員駐庭,實現立案、庭審、調解、執行等“一站式”司法服務保障,極大方便了群眾,促進了案件高質效解決。交通庭成立至今共辦結案件3114件,民事調撤率達80%,調解案件當場履行率92%。 二是創新交通糾紛聯動調處機制。引入保險理賠、法律援助、人民調解、鑒定評估等部門,形成法院與交警、調委會、保險理賠、救助中心“五位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強化了各種調解力量與訴訟的對接合力,當事人足不出交通庭便可完成法律咨詢、立案、調解、保險理賠、賠償款領取等環節。同時,會同綜治辦、公安局、司法局聯合成立交通事故快速調解中心,建立與縣信訪維穩中心、鄉鎮維穩站等部門多元聯動維穩調處機制,及時化解重大交通事故。 三是創新“互聯網+交通事故”處理機制。設立交通事故線上調解中心,做到:送達提交“點對點”,設計當事人微信送達方式確認書,在交通事故處理現場第一時間送達當事人確認,解決線上送達確認難問題﹔線上調解“面對面”,組建微信群邀請當事人和相關部門人員線上調解,線上支付賠償款,去年以來共線上調解132件,涉外地保險公司的案件線上調處成功率達86%,賠償款全部到位﹔基層延伸“線對線”,依托線上調解中心,先后在閩粵邊界等平安邊界點設立線上調解對接點2處,開展邊界交通事故矛盾糾紛排查,及時進行法律指導、協助消除糾紛隱患、化解矛盾。同時對接縣“公調對接平台”,指導公安派出所、基層調解組織調處農村交通糾紛。去年來共線上指導調解205次,成功化解交通事故95 件。
這些創新做法帶來了什麼樣的效果呢?
成效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司法為民、便民、惠民得到有效落實。通過創新交通審判執行機制、“互聯網+交通事故”處理機制,精心打造高效便民的交損維權快車道,有效減少當事人疊加成本付出,大大縮短賠償實際履行到位周期。案件處理平均僅20天,理賠周期縮短近2/3。改變交通肇事案件“先刑后民”不利於賠償的弊端,通過“刑民綜合、先民后刑”,辦結148件,檢察機關公訴前民事賠償到位率達94%。 二是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協助各部門訴前化解重大交通事故群體性事件30件,涉交損信訪高發態勢得到遏制並基本清零,有效落實中央政法委關於“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提高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三是有力保障平安和諧發展環境。交通庭成為平和縣創新社會治理的一大亮點,縣委全委會決議將交通庭列為重點惠民項目予以做優做強,全縣群眾安全感和滿意率連續五年保持在全市前列、全省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