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廳加強省級水行政審批事項質量管理工作
2021年10月25日16:22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近日,福建省水利廳發布《關於加強省級水行政審批事項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水利營商環境,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從事省級水行政審批事項質量管理。
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一、對設計報告編制質量優良及修編效率高的,給予通報表揚。
二、因設計報告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修編被退件的,或因設計報告上登載人員(含批准人、核定人、審查人、編寫人等)不是中介服務機構人員的,給予要求整改處置。
三、因設計報告質量不合格被退件的,給予發出整改通知書處置。
四、因設計報告的地質勘察、水文、測量等工作及成果造假的,給予責成項目業主追究違約責任處置。
五、因超資質承接業務的,或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証書的,轉包、違規分包、挂靠資質等違規行為的,使用虛假資質承接業務的,給予建議項目業主解除合同處置。
六、按照福建省水利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水2018〕35號)明確的信用評價標准,對中介服務機構存在上述信息的進行相應信用評價。通報表揚的質量管理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有關通報處置類的質量管理,採取每月集中辦結。各項目評審單位應嚴格實行項目設計報告評分制、計時制,按要求及時將有關信息報送廳政法與審批處。
七、本通知從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原《福建省水利廳關於開展省級水行政審批項目中介服務信用評價的通知》(閩水函〔2019〕669號)文件同時廢止。
(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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