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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檢察辦案融合天理國法人情:為黨分憂的自覺 為民解難的情懷

2021年10月25日16:53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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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宣布對藥師李某不起訴決定時,冒雨趕來的許多患者,禁不住流淚了。“我想,那是百姓對法律發自內心的認同、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看著屏幕《我不是藥神》的片斷,聽著檢察官邱善慶講述“福建版”的“我不是藥神”的故事,現場安靜如斯。講者“如我在訴”,聽者“如臨其境”。

日前,在福建省檢察院舉辦的“檢察為民辦實事——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主題沙龍上,來自省院業務部門的8位檢察人員分別講述了檢察機關通過履職辦案解決百姓“急難愁盼”問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感人故事。

“生命是無價的,但對於癌症患者來說,維持生命卻要付出代價的。”邱善慶娓娓道來:這個故事,發生在5年前。那時,一種叫“易瑞沙”的藥品,可治療非小細胞肺癌,市場價高達5000多元一盒。一個月3盒,一年近20萬元,這對許多患者來說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而某國生產的仿制藥,同樣的療效,一盒隻須500多元!為了活命,很多肺癌患者想方設法購買而不得。抵不住患者的苦苦哀求,李某前后為患者代購了20多盒,金額僅一萬多塊錢。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屬於假藥,李某的行為構成了銷售假藥罪。

案件事實清楚、証據充分。“如果,檢察機關對李某直接提起公訴,法院判決有罪,那麼,李某也就成了電影裡的程勇:入獄坐牢。可這真是老百姓所期待的嗎?”

答案顯然不是。“因為在老百姓看來,李某是做了天大的好事,為什麼要判刑?"對檢察官而言,一紙起訴,不難,但不起訴,明擺著要擔辦案風險!“一邊是法理,一邊是情理﹔手心是明哲保身,手背是為民請命,該如何抉擇?我們內心很糾結、很掙扎。訴與不訴,一個艱難的決定擺在檢察官的面前。”

邱善慶平靜地講述著,仿佛拋出了一道選擇題讓你作答:如果你是執法司法者,你會做出怎樣的決定?

經過研究討論,大家認為李某的行為雖然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客觀上惠及了癌症患者,拯救了他人生命,他做了很多人不敢做、做不到的事情。將心比心,我們沒有理由從刑罰角度去做過多的責難。據此,檢察機關對李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2019年,《藥品管理法》刪除了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屬於假藥的規定。“回過頭來看我們辦案的過程,檢察機關當年對李某的不起訴決定,現在得到法律支持。並不是我們有先見之明,而是辦案融合了天理國法人情,讓司法更有溫度。”邱善慶給出了答案:做一個有良知有情懷的檢察官,要敢於擔當!

聽著每一個溫暖人心的辦案故事,儼然看到檢察官身上洋溢著司法為民的朴素情懷,為群眾排憂解難的一腔熱忱、一顆滾燙的心——

在一起歷史遺留的信訪積案中,蘇某被關押了13年。羈押時,刑訴法還沒頒布實施,釋放時,國家賠償法尚未制定。原承辦單位又因區劃調整不存在了,化解難度之大可想而知。去年,福建省檢察院檢察長霍敏親自包案,帶案下訪,協調當地相關部門,最終推動實際問題解決。自此,蘇某息訴罷訪。他說,“感謝檢察機關,感謝黨和政府,讓他過了45年來最舒心的一個春節。”第十檢察部洪晶講述的故事中,一個來訪,一封來信,檢察官都重若千鈞,絲毫不敢懈怠。

“也許大家會問,為什麼同樣是工作,我們的努力受到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引起了強烈的共鳴?我想,那是因為,我們的理念是以人民為中心,把群眾的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當作自己的事辦好,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心用情辦好群眾身邊小案,第八檢察部林陸君講述的公益訴訟故事,引人入勝。

……

一件件實事,一樁樁心事,解決的都是群眾急難愁盼之事,事事連著一個人、一家人的幸福與安寧。“很感動,也很震撼。為福建檢察官點贊!”動人的故事,真情的講述,感染了應邀參加活動的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八督導組福建小組的負責人。

福建省院檢察長霍敏表示,故事裡有檢察機關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責任擔當,有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要深入挖掘“四大檢察”感人故事,讓檢察好聲音法治正能量飛入尋常百姓家。

據介紹,為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和隊伍教育整頓,福建檢察機關貫徹最高檢部署,開展“新時代檢察故事匯——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活動。通過講好“檢察為民辦實事”故事,詮釋檢察新理念,回應群眾新期待,贏得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張仁平)

(責編:林東曉、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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