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兆茀:構建“三三制”檢務督察新機制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刊登了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署名文章《“三三制”工作法促檢務督察職能充分發揮》,全文如下——
近年來,馬尾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務督察工作,克服基層院院小人少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探索總結出了“三三制”工作法,即構建“三專”工作模式、建立“三強”糾偏機制、錨定“三化”督察目標,充分發揮檢務督察職能,有力推動各項檢察工作發展。
構建“三專”工作模式,強化力量保障
設立專業機構。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在“四部一室”五個內設機構外,單獨設立檢務督察辦公室(以下簡稱檢督辦),由檢察長直管、一名黨組成員專職分管,檢察長常態化聽取重大事項督察情況的匯報。檢務督察干警可以列席重要會議、開展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建議等。
配備專職人員。檢督辦設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共有專職人員3名和兼職人員2名。其中,包括1名員額檢察官、3名檢察輔助人員和1名聘任制書記員,人數同辦公室、政治部等內設部門基本持平。為方便履行職責,2名檢督辦副主任分別由辦公室副主任和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兼任。
構建專業模式。理順工作職責,規定檢督辦除承擔執法督察、追責懲戒、內部審計等職能外,還承擔政務、黨務、效能、作風督察等職能,實現檢務督察對全院工作的覆蓋。針對不同的工作類型,分別制定運行圖,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
建立“三強”糾偏機制,推動工作落實
強化黨組決策督察。制定《黨組決策執行情況督察工作規定》,授權檢督辦對黨組重大決策部署進行督察,督察結果直接向檢察長反饋。2020年以來,檢務督察辦公室共介入督察黨組部署的1000余項工作,提出整改事項79項,確保黨組決策執行落實到位。
強化司法辦案督察。在統一業務系統中為檢務督察人員開通督察權限,對案件辦理全流程進行督察,對督察發現問題發出督察建議,並督促整改、約談承辦人。
強化檢風檢紀督察。制定《檢風檢紀督察管理規定》,建立檢風檢紀督察立案調查制度,明確督察人員可以採取自查與督察、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廉政調查。近兩年來,開展廉政談話60余人次﹔開展檢風檢紀專項督察20余次,發現並通報違反考勤規定、會議紀律等問題31個,批評教育5人次。
錨定“三化”督察目標,增強督察剛性
推動檢務督察制度化。制定《項目化督察工作細則》,對督察工作的立項、原則、方式、措施和責任追究等予以明確界定。同時,建立《馬尾區人民檢察院內部審計工作細則》《違反檢察職責線索移送辦法》等制度10余項,進一步規范督察程序,增強督察工作的權威和公信力。
推動督察工作品牌化。在開展日常檢務督察工作的同時,集中精力在品牌亮點、精品案件上求突破、增成效、提層次,先后推出“七表一分析”“‘廉督建’風險防控”“檢務督察令”等工作品牌和亮點。辦理了“‘三個規定’促學”“信息專項督察”等一批典型督察案事例。
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發各類整改通知書15份,督促相關業務部門認領整改,並對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通報。近兩年來,檢務督察辦公室共約談基建項目經辦人、黨建工作人員等32人次,督促整改問題50余項﹔約談業務數據指標部門負責人20人次,辦案檢察官11人次,督促整改問題46項。(程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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