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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5批次產品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抽檢不合格  涉及羽絨服、運動鞋、電動車等

2024年01月16日10:5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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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1月16日電 (江葦杭)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對煙花爆竹、羽絨服裝等13種產品開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並發布《2023年煙花爆竹、羽絨服裝等13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銷售單位名單》(以下簡稱《名單》)。此次共抽查檢驗1641家生產單位、1285家銷售單位的1778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426批次。在抽查不合格產品中,煙花爆竹61批次、羽絨服裝26批次、睡衣居家服11批次、老年鞋8批次、學生書包24批次、玩具14批次、無線充電器18批次、電源適配器12批次、移動電源31批次、讀寫台燈8批次、固定式通用燈具76批次、嵌入式燈具111批次、電動自行車26批次。

網站截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截圖。

《名單》中涉及福建相關產品共15批次,包括羽絨服裝6批次、老年鞋7批次、電動車2批次。

其中,標稱泉州卡菲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服及標稱莆田市祿凌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服被檢出纖維含量、羽絨含絨量、絨子含量不合格,標稱泉州市千紙鶴服飾制衣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褲、標稱石獅聚馳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服、標稱石獅市普赫王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服被檢出羽絨含絨量、絨子含量不合格,標稱石獅市偉峰服裝有限公司生產的男士羽絨服被檢出絨子含量不合格。

標稱莆田范普森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女休閑鞋、標稱金萊克(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健步鞋、標稱泉州市晟歌鞋服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圖思龍健步鞋、標稱晉江市商淘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女休閑鞋、標稱奧卡索(福建)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傳統布鞋、標稱泉州鳴淘鞋服有限公司生產的運動鞋被檢出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標稱泉州集友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女時尚休閑鞋被檢出游離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不合格。

此外,標稱泉州靈捷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自行車被檢出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不合格,標稱晉江市高星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自行車被檢出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防火性能不合格。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並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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