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支持最高1億元!廈門出台16條舉措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企業型新型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億元資金支持”“新獲批建設且與產業緊密結合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平台,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統籌不少於300億元財政科技資金,引導撬動各類資金不少於3000億元,重點支持建設省創新實驗室、科研基礎設施等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以及前沿性、顛覆性技術創新”……
近日,廈門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著力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助力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科技集群綜合競爭力,提高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水平,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培育發展新動能。
《若干措施》涵蓋四個方面,共出台了16條舉措。其中,在增強區域創新策源能力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提升廈門科學城創新引擎功能、打造高能級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建設中國-金磚國家新時代科創孵化園及加強科技交流合作等﹔在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方面,將進一步“強化企業研發投入主體地位”“強化企業科研組織主體地位”“強化企業成果轉化主體地位”“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提升未來產業體系化創新能力”﹔在構建科技創新“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體系方面,主要舉措包括強化財政科技投入、完善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創新大型科研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方式及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在營造更有利於產業發展的創新生態方面,則出台了深化科研管理服務機制創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加強組織和機制保障等舉措。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不乏“真金白銀”的獎補、支持舉措。其中,除上述列舉的外,還包括最高2000萬元支持納入市級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體系的小試中試平台、概念驗証中心,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經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500萬元給經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對“揭榜挂帥”項目按研發投入總額的30%給予支持、最高1000萬元等。
此外,在“強化企業成果轉化主體地位”舉措中,明確支持高校院所採用免費許可、“先用后轉”等方式將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推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和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成果在廈落地轉化,納入市科技計劃重大項目體系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技術交易,經該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年實際技術交易金額在3000萬元及以下部分按1%給予獎勵,超過3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100萬元。
據悉,該《若干措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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