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選擇16地開展“三多”改革試點 推動林改向縱深發展
人民網福州2月29日電 (記者林曉麗)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2月28日,記者從福建省“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上獲悉,《實施方案》立足於放寬放活,對人工商品林採伐,取消主伐年齡限制,探索按面積批准採伐﹔對林農小額採伐,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落實林業經營者對林木的處置權和收益權。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陳永整攝
福建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策源地。去年,中央印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充分吸收福建省林改經驗,將福建列為全國建設的三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之首。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我國農村的又一次偉大改革,發展至今也有新的瓶頸待破解。《實施方案》提出福建建設先行區的十大先行舉措,包括推進“三權分置”、優化林權管理、推進規模化股份制經營、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創新採伐制度、發展綠色產業、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拓展林業碳匯、推進林業金融創新、推進提升管理服務等。
福建是全國“最綠”的省份,森林覆蓋率持續保持全國首位。2023年福建省林業產業總產值預計達7625億元。此次《實施方案》提出要在暢通“兩山”轉化上走前頭,通過產業化利用、生態化補償、市場化交易,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
福建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旭東表示,省級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扶持竹產業、花卉苗木、林下經濟、生態旅游等綠色富民產業發展。從用林用地、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同時,福建還將建立健全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穩步推進林業碳匯交易,推進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市建設,加強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管理,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林權分山到戶后,一些地方反映林地經營面臨破碎化、分散化。針對“單家獨戶怎麼辦”的問題,《實施方案》提出支持規模經營。完善覆蓋全省的林權交易平台,鼓勵探索林地經營權流轉補助政策,通過市場化手段優化整合林地資源。開展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標准化建設,示范帶動規模經營。鼓勵國有林場、林業企業加強與村集體、林農的合作經營。
在會上,林旭東還表示,福建將選擇16個縣(市、區)開展“多方得益、多式聯營、多重服務”的“三多”改革試點,努力推動全省林改不斷向縱深方向發展,進一步構建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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