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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租車給未成年人?警示:這可“駛”不得!

2024年10月12日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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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寶馬、奔馳500元一天”“有車偷東西比較方便”“賽車刺激”……在這些涉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案件中,租賃車輛竟然成了一種“新時尚”。

今年3月,羅源縣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在道路上“蛇形”駕駛小車拍攝抖音小視頻,致使小車翻車,萬幸車上三名未成年人均未受傷。據了解,他們所駕駛的小車是向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而根據《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申請小型汽車准駕車型的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未到申領駕駛証年齡、沒有駕駛証,他們是如何租到車的呢?

對於檢察官的疑問,涉案未成年人交代:“我們買了假駕駛証租車,隻要把年齡改成18歲以上就行,車行老板簡單看一下,就把車租給我了,實際上我隻有14歲。”令檢察官們擔心的是,類似未成年人利用租借車輛實施違法、犯罪,並不是孤例。在一起盜竊案件中,隻有16周歲的小張以租賃的汽車為作案交通工具,四處流竄於福州各區縣,實施“拉車門”盜竊。

為查實未成年人租車情況,羅源縣檢察院檢察官從公安機關調取2023年以來未成年人無証駕駛的行政處罰案件卷宗,全面梳理車輛來源,發現轄區內未成年人無証駕駛案件,有一半的車輛來源於租賃。

通過審查,檢察官發現有些未成年人是通過“網絡中介”或親屬身份租車,而所謂的“中介”,是通過網絡渠道認識的專門為未成年人充當租車代理的人。有的租車公司為了賺租金,明知他們是未成年人,“一回生二回熟”后,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於租賃豪車費用較高,一些未成年人甚至就“以盜養租”,以盜竊的方式“搞錢”來支付昂貴的租車費用,或者通過轉租、共享給其他未成年人的方式分擔費用。

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汽車租賃市場監管漏洞,羅源縣檢察院積極開展調查核實。一方面,檢察官走訪涉案汽車租賃公司以及縣域內部分汽車租賃公司,發現這些公司不同程度存在未備案、無照經營、合同訂立不規范、未實質核驗租車人身份等問題。另一方面,羅源縣檢察院構建汽車違規租賃法律監督模型,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交通運輸局調取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帶有“汽車租賃”“小微型客車租賃”等關鍵詞的營業執照數據以及登記備案的汽車租賃公司數據信息,通過數據比對碰撞、過濾,精准發現、收集監督線索。

羅源縣檢察院走訪了縣交通運輸局,就發現的問題、查明的原因,進行磋商座談、交換意見。2024年6月,羅源縣檢察院向羅源縣交通運輸局發出檢察建議,提出開展專項摸排整治、分級分類監督處置、加強法治宣傳等建議。

羅源縣交通運輸局接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羅源縣汽車租賃經營機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開展檢查行動20余次,出動檢查人員160人次,檢查汽車租賃經營機構120家,對不符合規定的經營機構實施分類處置,對取得營業執照后6個月未開展汽車租賃的109家經營機構,致函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理﹔對未審批從事汽車租賃的9家經營機構移送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制發《羅源縣交通運輸局告知單》,通知經營機構終止經營並根據規定提出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持續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為鞏固辦案效果,羅源縣檢察院開展“回頭看”。2024年8月,聯合羅源縣交通運輸局走訪整改中的經營機構,全面上牆《禁止向未成年人租賃汽車,租賃汽車請出示並核驗駕駛証》提示牌。

2024年9月,羅源縣檢察院聯合縣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召集汽車租賃經營者,舉辦汽車租賃行業常見法律風險提示講座,向在場經營者發放《承諾書》《告知書》,並通過通信運營商向廣大群眾普法提示性短信,擴大宣傳效果。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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