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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2024年第二次常務理事、理事暨監事會議在福州召開

2024年12月29日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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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2024年第二次常務理事、理事暨監事會議現場

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2024年第二次常務理事、理事暨監事會議現場

12月26日,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召開2024年第二次常務理事、理事暨監事會議。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福建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的工作部署,學習運用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總結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2024年工作情況,研究2025年工作思路。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會長許維澤,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執行會長、理事長葉木凱,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監事長陳加成分別代表省鄉村振興促進會、省鄉村振興基金會、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監事會作工作情況報告,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王敏主持會議。

許維澤指出,一年來,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省委關於實施鄉村全面振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的關心指導下,在理事、理事單位和全體會員的共同努力下,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主要做了這幾項工作:

一是持續強化黨建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把黨建工作貫穿促進會工作的全過程。強化政治學習,強化黨性教育,強化制度建設,提升了隊伍素質,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是持續創新賦能,助推鄉村產業發展。加強全省上下鄉村振興促進會協調聯動,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堅持特色化、市場化、品牌化助推鄉村產業發展。

三是持續探索推動,助力鄉村建設工作。借鑒一些地區的先進經驗,不斷強化綠色發展、智能發展、融合發展理念,賦能一些鄉村開展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助力城鄉融合發展。

四是開展培訓宣介,助力鄉村振興人才建設和典型推廣。與福建農林大學就培訓鄉村振興人才、服務鄉村產業發展、聯合開展課題研究、共建鄉村振興案例研究中心等方面進行合作﹔積極宣傳推廣各地在助推鄉村振興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做法、好經驗。

五是持續履行社會責任,助力鄉村慈善幫扶工作。在省財政廳、省煙草公司大力支持下,與省殘聯聯合會開展“扶困助殘大學圓夢行動”﹔聯合省老科協、民革福建省委會、省級機關醫院、省職業病防治院等開展下鄉“送醫送藥”義診和免費健康體檢等活動。

同時,他提出明年工作思路,進一步強化黨建引領﹔進一步助推鄉村產業發展﹔進一步助推鄉村公共品牌和特色品牌建設﹔進一步助推鄉村建設工作﹔進一步助推山海協作發展﹔進一步助推鄉村治理和鄉風文明建設。

葉木凱表示,一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的指導下,省鄉村振興基金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的行動要求,充分發揮基金會特點優勢,有效助推全省高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主要做了這幾項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實助力鄉村振興的思想根基﹔二是凝聚社會力量,共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三是深入推進,“百村千品”賦能活動成效初顯﹔四是支持推動文化建設,體現基金會的文化作為﹔五是做好慈善工作,彰顯基金會的社會擔當﹔六是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基金會運作能力。並提出明年工作思路: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助力鄉村振興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進一步以項目為抓手,大力助推鄉村振興﹔進一步深化慈善工作,擴大基金會社會影響﹔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機制,保障助推鄉村振興工作規范、高效地開展。

陳加成指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監事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章程》《福建省鄉村振興基金會章程》等有關法律和規章,嚴格履職,促進了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各項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一是促進黨建引領搞好自身建設﹔二是促進規范工作決策﹔三是促進規范開展各項活動﹔四是促進修訂有關制度規定﹔五是促進規范各項經費收支。並建議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今后要進一步加強與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聯系﹔進一步抓好“百村千品”項目賦能活動﹔進一步加強省、市、縣(市、區)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工作協作聯動。

據介紹,一年以來,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匯集社會資源,有效助推福建省鄉村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的“‘百村千品’賦能鄉村振興活動項目”和“舉辦特色展會助力鄉村振興項目”分別榮獲第二屆“陽光1+1·奮進新征程”福建省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公益創投大賽第一名和第六屆“善行八閩——公益慈善項目”大賽三等獎。

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會長、執行會長,名譽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常務理事、常務理事單位負責人(代表)﹔省鄉村振興基金會理事長、副事長、理事﹔省鄉村振興促進會、基金會監事長、監事等參加會議。(文/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會 圖/孫彩燕)

(責編:陳遴、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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