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買與賣、“益企”來護航 廈門同安法院積極探索消費環境多元共治
消費領域糾紛頻發,如何預防減量?涉及多頭責任單位,如何攜手應對?2024年以來,廈門市同安區法院堅持在消費糾紛領域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聯合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司法局等多部門開展消費環境多元共治,為提振消費信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
有機聯合,成立“消費治理中心”
2024年1月,同安區法院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等多部門率先建立消費環境協同治理中心,為推動消費環境全資源整合、消費領域全覆蓋調解、消費糾紛全鏈條減量增效。
“消費環境協同治理中心”揭牌。同安法院供圖
辦卡時說好按月返還押金,可沒幾個月,押金退不了,公司也聯系不上。2024年5月,同安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接到相關消費投訴,51起涉及ECT高速公路通行卡退款引發的糾紛,都匯入中心協調化解。
在中心調解室,法官、執法人員、人民調解員、律師、以及雙方當事人代表共坐一堂。
“公司還在經營,但是遇到了困難,錢沒法退給客戶。”在執法人員的協調下,公司代表當天來到調解現場。法官說,行政部門與企業日常就有管理隸屬往來,溝通優勢就凸顯出來了。
調解時,各部門立足各自職能部門定位,開展案件共調共治工作。法官從法律規范的角度撮合當事人積極協調解決,“若案件進入法院,企業要花費時間、精力投入訴訟,也會耗費更多司法成本,而且按照現有証據,企業訴訟風險很高,一旦敗訴,文書被公開到網上,會極大程度損傷企業信譽,進而影響企業后續經營。”最后,公司代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決定與消費者達成和解,表示要繼續履行合約,按月返還押金。
同安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興安參與了案件調解,他說,考慮到分期履約時間較長,消費者利益兌現的風險較高,因此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效力,保証消費者后續權益能落地實現。
法院靠前服務,為爭議雙方列明“司法成本清單”,市場監管局運用行政手段,破解調解配合度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跟進支付節點,確保后續權益兌現﹔律師提供客觀法律視角,解答雙方法律問題﹔人民調解員用接地氣的調解技巧,消融矛盾、破冰調解。在這樣的合力協作下,中心聯動化解涉開發商虛假宣傳、高速公路ETC糾紛等4個系列涉眾型消費糾紛,出具司法確認書195份,成功為279名消費者挽損,涉案金額57.13萬元。
裁判引領,破解消費維權困境
2024年7月12日,同安法院在轄區閩南農副產品物流中心開展巡回審判,審理一起典型的個體經營者為原告的買賣合同糾紛。
一張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紙,一張打印出來的微信聊天記錄——這就是原告提供的全部証據,要求被告支付2萬多元的蔬菜款。庭后,承辦法官王興安跟旁聽的檔口攤主們嘮起家常:“咱大伙兒換位思考,如果你們是法官,這樣的証據放在你們面前,你們會採信嗎?”攤主們沉默了,過了一會兒才有一兩聲回復:“不會。”
過去,檔口攤主們或礙於情面、或怕麻煩、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失去競爭優勢影響經營,交易時都只是簡單記賬。王興安說,這樣不規范的交易方式導致日后發生糾紛時,權益難以保障。因此,利用巡回審判的機會,王興安用他們身邊的案例,開展以案釋法,引導經營者在交易時就要提升規范性,不要給日后的維權埋下隱患。“沒有規范的証據來支持交易的真實性,是過不了法律關的。”王興安語重心長地告訴果蔬商販們。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披露平台”揭牌。同安法院供圖
為了增強被執行經營主體主動履行意願,也幫助經營者篩選交易對象,同安法院在閩南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建立被執行人信息披露平台。在巡回審判當天,該平台正式揭牌。之后,該中心實現了被執行人名單同步更新、長效預警。
2024年以來,同安法院聚焦消費領域糾紛特點,統一裁判規則、裁判尺度,形成文旅休閑服務消費、會員服務消費、物業服務糾紛等轄區多發類型化糾紛防范化解路徑,並針對普遍性、群體性、新生型消費糾紛,通過開展巡回審判發揮首案示范效應。同安法院兩個案例獲評2024年度福建省法院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為民司法,深化源頭糾紛預防
同安法院著眼於“辦理一件、治理一片”,堅持打好司法建議、風險指引、數據研判組合拳,將消費糾紛消解在萌芽階段,從源頭上減少消費糾紛案件。
2024年,同安法院組織經營者集中簽訂百余份《誠信經營承諾書》,“強制”落實口袋合同的使用,切實做到“一交易、一確認、一上報”,引導經營者誠信經商,有助於形成規范經營合力,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避免小微經營者出現維權階段的証據真空。
2023年9月14日,同安法院首次在閩南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推廣使用法院自制的《簡易合同確認單》(口袋合同)。口袋合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半張A4紙大小,口袋中一放,用時掏出來,填上基本要素,一份要素齊全的買賣合同就完成了,有效應對涉及果蔬交易的訴訟案件多存在証據不清的情況。
數據顯示,同安法院累計發放口袋合同三聯單496本,實際使用338本,促進59起訴訟案件快速化解,果蔬交易相關糾紛成訟量同比下降13%,對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保障交易安全成效顯著。
消費環境協同治理中心舉辦“口袋合同”升級推廣活動。同安法院供圖
新業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監管方式滯后、規章制度供給不足等問題,同安法院及時捕捉消費糾紛審理過程中暴露出的行業發展漏洞,用好司法建議“金鑰匙”推動亂象治理、規范經營。
2024年以來,同安區法院針對電商平台運營商退貨退款政策不完善、新能源網約車租賃運營保險保障“縮水”等新業態消費領域問題發出司法建議、風險提示5份,引導企業找准商家和消費者利益平衡點,促進企業長遠健康發展。(葉小佑 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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