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激活古城保護“一池春水”
素有“漢唐古鎮、兩宋名城”美譽的福建三明泰寧縣,擁有江南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的同時,各項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勝枚舉,如何更好地推進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讓百姓記得住鄉愁、留得住歷史記憶?
近年來,泰寧縣人民檢察院主動融入泰寧縣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大局,立足當地實際穩步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催生城鄉歷史文化多方聯動保護新機制,走出一條“聽民聲、解民憂、惠民生”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之路。
大龍鄉裡坑村的吊腳樓。馮靈卉攝
位於大龍鄉裡坑村的老虎際因其獨特建筑——吊腳樓而引得關注。其依山傍谷、拔地而起的搭台既不損地表原貌,空間又得以充分利用,彰顯了人與自然生態和諧共存的內涵。然而在這之前,歷經百年的古村落存在坍塌風險、消防安全監管不到位、衛生環境臟亂等問題,急需修復改善。
泰寧縣人民檢察院相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向相關行政部門和鄉政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依法對老虎際進行修復、保護。在檢察機關和相關行政部門、鄉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修繕協議,並爭取了400萬元補助資金。修繕工程圍繞村落核心范圍,就地取材對破損傳統建筑進行屋頂、地面、建筑構件等部分修繕,最大程度保持老虎際傳統村落的風貌。
修繕老虎際老村落只是泰寧縣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監督職能,守護轄區內文物和文化遺產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院與相關職能部門成立文物保護辦案組,實地查看多處文物保護單位,走訪文物保護單位所在地的鄉政府、村民委員會等,詳細了解文物保護單位的賦存環境、歷史風貌和管理維護情況。聚焦全縣歷史文化古跡和文物保護領域的突出問題,與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協作配合機制,運用“檢察建議+公開宣告+圓桌會議+跟蹤回訪”的辦案模式,為文物保護貢獻檢察力量。
泰寧縣人民檢察院舉行聽証會。馮靈卉攝
無獨有偶,擁有“儒鄉開善”美譽的泰寧縣開善鄉,是傳承“伍寧育人”的歷史文化之鄉,人文底蘊深厚,同時也保留了較多的歷史建筑。但年代久遠的木制建筑牆體千瘡百孔、破敗不堪。
為此,泰寧縣檢察院相繼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協作配合工作機制﹔與縣旅游管委會、縣司法局建立旅游資源生態保護協作機制﹔與縣文體和旅游局建立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協作配合機制﹔與消防部門建立文物防火安全協作機制,促進相關職能部門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優勢互補、經驗互鑒的跨部門聯動履職機制,同向發力,共同推進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
聯動部門不斷增加的同時,民間村民自發籌集的隊伍也在不斷壯大。近年來,開善鄉村民累計自籌資金235余萬元,獲得上級補助32萬元,用於歷史古建筑的修繕,其中余上6棟、余地1棟、禪寺1棟(余上境內),現已完成修繕的歷史古建筑有7棟,展示了“伍寧育人”的歷史文化底蘊和人文風情。(泰寧縣人民檢察院)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