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預防宣傳︱莆田人社:放假期間職工自稱上班途中受傷,是工傷嗎?
2025年08月15日14:29 |

放假期間職工自稱上班途中受傷,是工傷嗎?
朱某騎電動車外出時受傷,根據其受傷情況,對其進行認定工傷主要涉及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及第(六)款之規定,即(五)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論是因工外出還是上下班途中工傷,關鍵都在於認定朱某當天是否正常上班。
本案中,朱某主張自己受傷當天正常上班,但無法提供確切証據証明其在事故當天屬於正常上班狀態,應承擔舉証不能的責任。人社部門據此認定朱某發生交通事故時,不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這兩種工傷認定情形,不予認定工傷。(以上內容由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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