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多部门联动构建全方位妇女维权绿色通道 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以来,石狮市妇联、石狮市法院、石狮市公安局、石狮市司法局等石狮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反家暴法》的贯彻执行。截止目前,我市共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待处理家庭暴力来电来访268件,申请法律援助28件,办结矛盾纠纷205件。…
南平市、延平区妇联联合开展贯彻实施《反家暴法》两周年宣传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两周年之际,3月1日上午,南平市、延平区妇联联合市司法局、区法院、四鹤街道妇联、四鹤街道派出所、马坑社区等单位的巾帼志愿者在创世纪步行街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建设平安家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等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市民普及了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对《反家暴法》的知晓率。…
上海成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 2月28日,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迈向新台阶。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市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背景和实践经验,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领域具有影响力且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专业人士及上海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相关成员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由上海市妇联颁发聘书。…
进一步规范妇联组织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即将两周年之际,全国妇联权益部下发《关于印发〈妇联组织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妇联组织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切实履行妇联组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职责。 根据《通知》规定,妇联干部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咨询和投诉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工作时间等,接受群众关于家庭暴力的来信、来访、热线咨询和投诉。…
夫债妻不用还!福建石狮依新规判决首例“被负债”案 “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近年持续成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冤枉事”,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承办法官依新规做出“夫债妻不用还”的判决引发全民关注。“公正公平好法官,不要再有冤案。…
湖北浠水构建婚姻家庭纠纷大调解格局 日前,湖北省浠水县绿杨乡妇女黄某,因丈夫对其长时间实施家庭暴力,走进浠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保护。家调委的工作人员对她进行了耐心的心理疏导,最终引导她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托幼公共服务中儿童权益保护体系建设 日前,湖北省政协妇联界别20多位女性委员向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呼吁加强托幼公共服务中儿童权益保护体系的建设。 湖北省政协常委、省妇联副主席吴红娅介绍,提案列举了全省托幼公共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构建托幼公共服务中儿童权利保护体系的建议。…
性别平等意识也要从娃娃抓起 1月23日,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33个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南京召开,本着“强弱项、补短板”的宗旨,重点解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专啃“硬骨头”,各家领进门,找到症结,找对协同部门,出台政策措施,联合研究攻坚,一件一件解决,一年一年往前推进,确保如期落实各项“两纲”“两规”指标。 在会上,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获悉,在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问题上,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统计局就联手啃下有困难的“硬骨头”,想方设法恢复统计,省统计局联络员介绍:“‘十三五’江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共涉及160个指标,我局把监测指标体系纳入《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制度》,并将160个指标全部输入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平台,相关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填报数据,同时,在对设区市的工作考核中,将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报告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单独作为考核内容,尤其注重监测报告质量和采用情况,权重明显高于一般统计分析报告。…
新时代婚姻家庭立法应体现情理法一致性 婚姻家庭立法关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关乎人文关怀与弱者权益保护,关乎性别平等,关乎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应体现情理法的一致性。 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应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文关怀的理念置于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地位,将人定位为目的本身,而非实现任何其他目的的手段,民法典应期待人成为推动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