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会被学校开除吗?我是不是再也不能去学校了?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该怎么办呢,检察官?” 在提审时,学生吴某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一连串焦虑发问,让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兰燕陷入艰难抉择。
祸起贪念,为还“花呗”抢劫警嫂
原来吴某是一名在校大一学生,平时有从“花呗”借钱消费的习惯。今年三、四月间,因为疫情原因,学校迟迟没有开学,父母没有像往常一样给吴某生活费,导致他的“花呗”账单一直没能偿还。一边是已经到期的“花呗”账单,一边是囊中空空的钱包,于是吴某萌生“抢点钱把花呗还了”的想法。
今年4月7日晚上,他携带一把拆快递的小刀出门寻找作案目标。当他走到马尾某小区楼梯入口时,一名等电梯的中年妇女成了他的目标,便紧跟该女子进入电梯并按了30层。在电梯里,吴某拔出小刀,叫被害人随其到30层,当电梯升至17层的时候,被害妇女挣脱跑出电梯,他也随即跟出并拽住被害人的手臂,双方在走廊僵持。被害人一方面安抚吴某要冷静,一方面告知自己是警嫂。吴某听后想了一会儿,随后松开被害人的手,自己下楼逃跑了。
虽然吴某中止了犯罪,并未对被害警嫂造成身体伤害,但他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携带凶器实施抢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力挽救,检察官展开社会调查
犯罪嫌疑人吴某系家中独子,是一名不满20岁的青少年,承载着父母和整个家庭的殷殷希望。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抢劫是重罪,如果依法提起公诉,不仅会毁掉一个家庭,也很有可能让吴某已经偏离的人生航船从此折桅抛锚。可如果不提起公诉,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会不会是姑息养奸?
两难之时,承办检察官兰燕想起了该院检察长黄兆茀在全院党课上的一番话:“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善良的司法行为就是‘人民至上’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落实和实践。”便坚定了她内心的信念。
随后,检察官先带队征求了被害人警嫂的意见,善良的警嫂明确表示原谅吴某,不希望因此事影响他的学业。然后深入吴某的学校、生活的社区和家庭,了解到吴某系班级副班长、一贯表现良好,尤其在学校期间勤奋学习、乐于助人,是一名优秀大学生。
一名平时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因一时生活困难、贪财而偶发抢劫念头,犯罪过程中又因不忍对被害人施加人身伤害选择中止犯罪,说明他并非十恶不赦、不值得挽救。
公开听证,拨正吴某人生航向
7月13日,综合全案情况以及吴某实际情况,马尾区检察院对此案是否提起公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吴某是初犯、偶犯,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害,对其作不起诉既可以帮助其回归学校继续学业,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家庭的希望。
会后,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和其所在学校进行沟通,将“开除学籍”处分更改为“留校察看”。同时,马尾区检察院也同学校建立跟踪帮扶制度,密切关注吴某后期表现,用司法的善良和温情及时拨正其偏离的人生航向。
“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不起诉权”,正是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像吴某这样无知懵懂少年,因为一时贪念掉入犯罪深渊。若检察机关缺乏“善良的心”,就会让本就十分严肃的法律变得更加冰冷。
马尾区检察院推行的“善良司法”理念,就是在坚守公正的前提下,通过司法办案,用公正、善良司法行为唤醒嫌疑人心中善念和良知,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犯罪发案率,从而消除社会矛盾。(程慧 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