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7月以来,漳州市检察院、漳州海关缉私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联合签署了《关于反洗钱、缉私工作合作备忘录》及《关于打击黄金走私、反假货币工作合作备忘录》,从情报共享、案件协作、会商研判等多角度进一步密切三方协作关系,为打击洗钱犯罪搭建坚实的合作平台。
在建立情报共享机制方面,明确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相关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侦查机关。海关缉私分局和检察院在案件侦查、办理中发现的相关线索或相关案件办理进展,应当及时通报人民银行。
在案件协作上,对于立案侦查的涉嫌洗钱、走私、假币等案件,必要时可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海关缉私分局和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商请人民银行协查账户和资金交易、提供货币真伪鉴定、相关政策咨询以及金融专业意见等支持。
同时,搭建会商分析研判平台,采取定期召开会议、函件往来等形式,研究合作重点和沟通工作进展,对全市金融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影响金融管理正常秩序和趋势性问题等加强会商研究,共同致力于维护漳州市经济金融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反洗钱协作,形成共同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7月16日,漳州市检察院还联合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共同举办以“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为主题的全市反洗钱专题讲座,邀请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副处长李芳、云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荣龙进行授课。
漳州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漳州海关缉私分局、东山海关缉私分局、漳州海警局等各单位领导及办案人员参加讲座,各县(市)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同步参与。(陈东炳 陈舒彬 黄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