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戏曲院团长期扎根乡镇、农村,是文艺创作、演出的生力军,为丰富福州市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推动民营戏曲院团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民营戏曲院团创作新活力,福州市近日启动实施民营戏曲院团剧目创作扶持项目。
扶持对象
2019年度演出场次不少于100场,在福州市注册的民营戏曲院团。
剧目要求
2018年以来新创作剧目或有重大改编的传统剧目,且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艺术赛事。重点扶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福州特色等优秀剧目。
扶持方式
入选项目将作为今年福州市重点扶持剧目,由市文旅局组建专家组全程跟踪、深度介入指导创排提升工作,并为每个剧目划拨15万元资助经费。
申报流程
各民营戏曲院团向所在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文旅局推荐申报。